藏传佛教是如何“玩死”元朝的?
伴随着帝师制度的建立和宣政院的改制,藏传佛教的政治地位逐步加强。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直有功于元朝国家建设的藏传佛教,开始走向了另一极端。
1、权势过大,中央难以监控
自忽必烈之后,元朝的历代皇帝及其家眷,均需受戒皈依为佛家弟子。《南村辍耕录》卷三“受佛戒”记载:
….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正大宝,而近侍倍位者必九人,或七人,….此国俗然也。
在元朝,法会(元朝文献中称之为“好事”)名目数量繁多,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仅《元史·释老传》具体罗列出名称的“好事”,就超过了三十多种。
皇室如此崇佛,佛教势力很快就渗透到了元朝政治等各领域。早在八思巴时代,忽必烈就设总制院,尊八思巴为“帝师”,统筹全国释教和蕃地(西藏)事务。
至元二十五年(1288),尚书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嫌其地位不尊,以“总制院统西番诸宣慰司军民财粟,事体甚重,品秩宜尊”为由,奏改总制院为宣政院。
资料显示,宣政院“秩从一品,用三台银印”,“院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为之,出帝师辟举,而总其政于内外者,帅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而军民通摄”,地位甚崇。
除了品秩得到提升外,宣政院还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一样,不仅有了独立平行的任官系统,甚至还有单独用兵之权。
首先,宣政院拥有中央人事、行政、司法大权的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很难有效插手宣政院大小事务;其次,僧尼事务和蕃地事务也没有了监察空间,中央势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分化。
2、破坏国家法度,社会影响极差
宣政院权势显赫,使得本就备受尊崇的僧尼阶层更加猖狂。少数僧人目无法纪,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国家法度的案例时有发生。
八思巴弟子杨琏真迦,在桑哥支持下,盗掘钱塘、绍兴宋陵,令人发指
对于这些目无法纪的僧人,宣政院不仅没有予以制止和妥善解决,甚至有“火上浇油”之嫌。譬如武宗至大二年(1309),宣政院请“(凡民)欧(殴)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断其舌”之旨。
尽管成宗、仁宗等曾试图加以拨乱反正,然而收效甚微,最终不了了之。
坦诚说,僧人违法乱纪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元朝法律上的不平等。僧人犯法,按例由宣政院受理,偏颇之处比比皆是:
诸僧、道、儒人有争,有司勿问,止令三家所掌会问;
诸僧人但犯奸盗诈伪、致伤人命及诸重罪,有司归问,其自相争告,从各寺院住持本管头目归问;
若僧俗相争田土,与有司约会,约会不至,有司就便归问。
僧人不但享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甚至可以操纵法律。比如帝师或上层高僧们常常以“好事”为由,请求元朝政府释放那些犯有重大罪责的囚犯(元朝史书称之为“秃鲁麻”)。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重囚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有权有势官宦子弟或欺行霸市的泼皮无赖。
本该受到法律严惩的重囚们,通过贿赂僧侣阶层,“顺利”逃之夭夭。据《元史》与《新元史》所载,顺利“大逃亡”的死囚犯,不下数百人。
至于释放这些重囚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
“用帝师奏”者;
“皇帝即位用帝师奏”者;
皇室人员有疾、祭日或诞辰请释囚者;
帝师或皇室修佛事者;
为皇室祈福者;
某高僧圆寂,也得释囚。
这种破坏法律、扰乱政纪之事,元朝上下并非毫不知晓,不少大臣上书屡次反对,几乎皆得到皇上采纳,但收效甚微。
皇庆元年(1312)冬十月,云南行省右丞算只儿威有罪,国师搠思吉斡节儿奏请释之,仁宗皇帝斥之曰:“僧人宜诵佛书,官事岂当与耶!”
遗憾的是,皇庆二年秋七月,“以作佛事,释囚徒二十九人。”可见事态很难得到有效抑制,“释囚”的场景一直屡禁不止。
3、祸乱朝纲,导致国家衰败
元朝皇室崇佛,可谓“国策”之一。自忽必烈开始,经常举行各种耗资巨大的“好事”活动,动用国库修建各式各样的佛寺,对僧人的赏赐也是毫无节制,刊印佛经所费金银更是有增无减。
以大都为例,史载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就有大护国仁王寺、大圣寿万安寺、大永安寺(香山)、大承天护圣寺、大崇恩福元寺、大天源延寿寺、寿安山寺、大承华普庆寺、大崇国寺、兴国寺等。实际上,即便在宫廷内部也建有佛寺。
大兴土木修建寺庙的背后,是毫无节制地征调士兵、百姓和工匠,很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耗费了大量的土地、物资、金银,使得国库愈发空虚,有些甚至直接搜括百姓以资建寺之需!对国家与人民的伤害,是不可逆的。
皇室的“过度”崇佛,让帝王的权威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深谙儒学的知识分子们,无不为之愤慨。
比如元朝儒生郑介夫,一直对帝师抵达京城后“朝野倾城相迎”的现状颇为不满。原因很简单,“往年帝师之死,择取小帝师来代,不过一小庸厮耳,举朝郊迎,望风罗拜。”
忽必烈在崇尚佛教后,命笃信儒学的畏吾儿大臣廉希宪受国师佛戒。
廉希宪毫不客气地顶撞道:“臣受孔子戒矣。”忽必烈又问:“孔子亦有戒耶?”廉希宪回答:“为臣当忠,为子当孝,孔子之戒,如是而已。”据说忽必烈不仅没有生气,还连连赞许。
4、荒唐的元顺帝
纵观元朝诸帝,“崇佛”最荒唐的,莫过于元顺帝妥欢帖木尔。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扳倒权臣伯颜后“图治之意甚切”。
具体而言,在丞相脱脱的支持下,主动恢复科举,颁行《农桑辑要》,实行儒治,整饬吏治,蠲免赋税,开放马禁,削减盐额,编修辽、宋、金三史,国家一度有了“中兴之相”。
不过,罕见的天灾给了他当头棒喝。黄河决口、饥荒频仍、瘟疫爆发,人民流离失所,大量死亡。
资料显示,自至正四年(1344)开始,举国上下进入了灾害多发期,尤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以及河南的黄河以北地区和内蒙的一部分以及河南中南部、湖北大部、江苏中北部,安徽中北部等地区最为严重。
一系列的“天灾”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简单地说,各地烽烟四起,不少地方的统治机构瘫痪,几乎陷入到了土崩瓦解的绝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疲惫不堪的元顺帝直接选择了“躺平”。尤其是脱脱死后,他更是自甘堕落。
他声色犬马,长期不理朝政,沉溺密宗,修炼所谓“男女双修之术”,朝堂成了君臣淫态百出之所。
他专门建造了上都穆清阁,连延数百间,并秘密室于修文殿旁,好事房于鹿顶殿侧,“取妇女实之,以备修习之用”。
他沉迷于“十六天魔舞”无法自拔,还专门为此建造高阁,“飞桥舞台于前,四栏引翼。每幸阁上,天魔歌舞于室,繁吹导之,自飞桥西升,市人闻之,如在霄汉。”
何谓“十六天魔舞”?史书记载,“天魔舞者,本西番佛曲,法式淫荡”(拓展阅读:把元顺帝“忽悠瘸”的十六天魔舞,到底是什么来路?)
尽管朝中大臣百般劝谏,可元顺帝不但不听,反而想方设法躲避,甚至特意挖地道以躲“宰相以旧制为言” 。至正二十七年(1367) 八月,回天乏术的元顺帝诏命皇太子领天下兵马。次年闰月,携三宫后妃、皇太子、皇太子妃等人逃到应昌府(内蒙古赤峰市)。
同年八月,明军攻陷大都。至正三十年(明洪武三年,1370)四月,妥懽帖睦尔驾崩于应昌,享年五十一岁,庙号惠宗 ,蒙古汗号为“乌哈噶图汗”,明朝为其上尊号为“顺帝”。
在《蒙古黄金史纲》中,记载了一首元顺帝离京时所作的一首长诗(当然,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这是蒙古史学家的托名伪作):
以诸色珍宝建造的纯朴优美的大都!
先可汗们夏营之所我的上都沙拉塔拉(金莲川)
凉爽宜人的开平上都
温暖美丽的我的大都,
丁卯年失陷的我可爱的大都
清晨登高眺望,烟霞缥缈。
鸟哈噶图可汗我御前曾有拉哈、伊巴呼二人,
(虽曾〉识破,但却放弃了可爱的大都
生性愚昧的那颜们,各都回顾了自己的国家。
我哭也枉然,我好比遗落在营盘的红牛犊。
以各种技巧建立的八面白塔
宣扬大国威仪以九宝装饰的我的大都城
宣扬四十万蒙古声威的四方四隅的大都城,恰在弘扬佛法之际、因昏聩而失去可爱的大都,在我的名声之下。
为四面八方的蒙古之众显耀、矜夸的我可爱的大
都,
冬季御寒的我的巴尔哈孙
夏季避暑的我的开平上都
我的美丽的沙拉塔拉
未纳拉哈、伊巴呼二人之言,乃我应受的报应。
把神明所建的竹宫
把忽必烈薛禅可汗避暑的开平上都
统统失陷于汉家之众;
贪婪的恶名,加诸于乌哈噶图可汗了。
把众民所建的玉宝大都
把临幸过冬的可爱的大都
一齐失陷于汉家之众;
凶暴的恶名,加诸于乌哈噶图可汗了。
把巧营妙建的宝玉大都把巡幸过夏的开平上都,
贻误而失陷于汉家之众:
流亡之恶名,加诸于乌哈噶图可汗了。
把可汗国主经营的大国威仪
把灵妙薛禅可汗所造的可爱的大都,
把普天之下供奉的锅撑宝藏之城
尽皆攻陷于汉家之众:
把可爱的大都
把可汗上天之子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
把一切佛的化身薛禅可汗的殿堂
由一切菩萨的化身乌哈噶图可汗以可汗上天之命而失掉了
把可爱的大都。
把可汗国主的玉宝之印褪在袖里出走了。
从全部敌人当中冲杀出去了。
布花帖木儿丞相突破重围:
愿汗主的黄金家族当受汗位,千秋万代
因不慎而沦陷了可爱的大都
当离开宫殿时遗落了经法宝卷
愿光明众菩萨垂鉴于后世,
回转过来着落于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
由锤子便签发送 via Smartisan Notes
5、尾声
总的来说,我们在审视藏传佛教在元朝的历史作用时,应该具备一定的辩证性。
一方面,我们不仅要看到元朝的“崇佛政策”对加强边疆尤其是藏区统治,促进民族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正面影响;
另一方面,也要对这一政策走极端后,为整个社会经济诸方面带来的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对于历史事实客观并理性的认识,能够帮助我们在未来少走弯路,少走歧路。
接下来请朋友们欣赏一组沃唐卡编号为153-247816的黄财神唐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