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一定要有物业,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居民小区一定要由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是说小区可以由物业公司管理,也可以不由物业公司管理,由业主自治,关键是看业主委员会的态度也就大多数业主的意愿。所以小区不一定要有物业,我们都知道物业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业主去管辖好整个小区,但是业主需要给物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如果小区比较大人员比较多,还是很有必要有物业团队管理的。一般小区在开发商新建时就会为物业们选好比较好的高素质物业管理公司,很多小区也因为有良好的物业管理方案吸引更多买房者的青睐,所以大部分小区都会请物业。
但是近期也有新闻报道,一些小区为自我管理,直接辞退物业。当然如果小区里所有业主都有良好的素质,能够和平相处,并且能很好地管理整个小区。但不请物业也是可以的,至少可以每年少交几千元的物业费用,特别是很多物业还不负责任,也就更多糟心的事。
最近,“取消物业”这个话题在咱老百姓中间那是炒得火热,大家对此也是各有各的看法。有人举双手赞成,觉得物业就是个“鸡肋”;也有人坚决反对,认为物业不可或缺。那到底应不应该取消物业呢?您同意取消吗?
先来说说支持取消物业的朋友们。据不完全统计,超过 70%的业主对自家物业的服务表示不满。比如说,小区卫生搞得一塌糊涂,垃圾几天都没人清理;安保工作形同虚设,陌生人随意进出;维修服务拖拖拉拉,家里水管漏了能等上半个月都没人来修。这一桩桩一件件,可把业主们气坏了,觉得交了钱却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还不如把物业取消了,自己管理小区。
不过呢,反对取消物业的声音也不少。比如,同样地段的两个小区,物业服务好的那个,房价每平米能高出好几千。而且,专业的物业管理能够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从小区的绿化养护到设施设备的维护,都有一套成熟的流程。
其实物业的去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让业主们的钱花得心甘情愿。要是物业能真正把业主的需求放在心上,做好服务工作,那“取消物业”的声音自然就会消失。大家觉得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取消物业!物业行业就是要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