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北京市密云区第五中学于1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
与法同行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生活在法治的社会中,法律不仅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同时还制约着我们的行为习惯。只有人人懂法、守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
为了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并且树立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观念,与法同行,学校特举行本次活动, 邀请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指挥处副主任王继平做主讲人,为学生科普讲解法制安全教育。
什么是不良行为?
讲座中,王主任从“什么是不良行为”着手,引导学生认识不良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还可能让他们走上错误的道路。
王主任还用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教育学生不做激进的事、不做欺凌的举动、不做冷漠的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结交正能量朋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学生要与他人友好相处,不斤斤计较、不打架斗殴,善于观察,遇到困难临危不惧,依法维权,讲究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和策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良行为产生原因
在一个个案例中,王主任痛心的表示,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走上歧途,做健康、积极、阳光的中学生。王主任还深刻剖析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孩子走上歧途,主要原因有厌学、好奇心的试探、放纵不良习气、无序张扬自我意识,学生在追求个性和自我的过程中迷失方向,没有向家人、老师和朋友寻求正确的帮助,反而在迷途中越走越远,最终酿成了大错。
我们应当如何做?
王主任通过案例生动且深刻地为学生讲解了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并提供了在遇到不良行为或想要发生不良行为时应当如何做的建议,告诫学生们未成年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并且要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对一切不良行为要敢于说“不”。王主任还总结了七“不”行为,不图惠、不入伙、不逞强、不报复、不气馁、不涉险、不耍危,以此劝诫同学们遵守法律法规。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王主任首先向学生讲解了最新型典型网络诈骗形式,有共享屏幕类诈骗、AI换脸拟声类诈骗、利用实物+寄送的新趋势诈骗三种常见形式,并星系讲解了骗子会如何利用人的心理进行诈骗。
王主任反复强调,一定要关注自己以及家人可能遇到的诈骗渠道,发现不对要立即报警,并给予学生以下建议:
1、提高警惕,树立反诈骗意识,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法,如网络刷单、冒充客服、网络贷款等,对任何来源的未知信息保持怀疑。
2、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如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
3、对于收到的中奖信息、电话、要求点击链接的信息等,应保持冷静,不轻易相信。
4、使用技术手段防护,安装安全软件,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工具加强防护。
殷殷教诲
王主任最后表示,希望今天的讲座和案例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触动,希望五中的学生今后在要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行为。若违法便止步。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学法懂法刻不容缓!
此次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也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密云区第五中学将成为一个更加和谐、平安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