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场殴打女子的醉汉,过往被扒,这行为不止一次?谁给底气?

健汉阡陌君 2024-07-11 09:20:00

喝酒误事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一个现象,因为当你喝了酒后,几乎就失去了正常的确定力,就可能忘记了本该记住的事情。

但酒意的麻痹,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冲破道德伦理的借口。

殴打

7月6日,一名女子和两位女性朋友在商场里吃饭,吃完饭之后该女子在门口等待同伴。

突然,被陌生的人,打了一下头,把帽子都打掉了。

明明是不认识的人,问起为何打自己,对方却无理道:“我喜欢你啊,你怎么不懂呢?”;明明自己被殴打了,可对方不道歉还用脚踹了自己一脚;明明是对方有错在先,可女子拿出手机拍视频却被抢走手机。

殴打女子的是一名醉汉。

和他同行的两名男子,大概率也是醉汉,他们并没有劝阻男子殴打女子的行为,而是哄笑,是嬉皮笑脸。

在公共场合,他总能细微地照顾到周围人的感受,无论是轻轻为女士拉开座椅,还是主动为需要的人让路,每一个小动作都彰显了他的绅士风度。即便是没有这些绅士风度,在公共场合,能做到不伤害别人,不影响别人,不给别人造成麻烦,亦是身为男子的风度,同样是身为男子该有的基本素养。

女子被殴打进了急诊,诊断为:头部的损伤,脑震荡和背部损伤。

无缘无故受到殴打,无缘无故被辱骂,无缘无故被调戏,真的是应了那句“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到来”。

处罚

女子无缘无故被殴打也就罢了。

她不仅被性骚扰,还被打进了急救室。

她报警了,选择了寻求帮助。

警方的通报是:拘留涉事男子5天。目前,公安机关对女子的损伤的程度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她受伤了,她进了急救室,她和他们并不认识,他们也从未道歉,明明是在商场那样的公共场合,明明有那么多的人看见,明明还有监控视频可以作证,明明是一件很恶劣的事情,女子当场就因为受刺激而呕吐不止。

这对于女子来说,是一个噩梦,每每午夜时分,她会被这个噩梦缠身,夜夜惊魂,醒来已冷汗满全身。

可是,男子呢?

他就着喝醉的借口,就只是受到了“被拘留5天”的惩罚。五天之后,男子出来了,自由了,他没有太多痛苦的记忆,也不会就此事吸取到太多的教训,事后,或许,他还是会在公共场合喝得酩酊大醉,还是会对别的女子伸出“恶爪”。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样做的后果,无非就是“失去5天的自由”。于他而言,这点代价,他还是可以承受的。

女子固然不能接受,她已经提出,若是处罚停留在拘留五天,那她一定会上诉。

她的上诉,太能理解了。

那是她的噩梦,那是她的阴影,说大了那是她的一辈子。永远不要相信苦难是值得的,苦难就是苦难,它不会带来成功,不会带来喜悦的感受,也不值得追求。一辈子和5天,不言而喻,哪个更为恶劣,已经很明显。

对于女子来说,拘留男子5天的处罚,真的太轻了。

警方处罚男子拘留5天,可以理解吗?

明明女子只有一个人,可三个男子却合起伙来欺辱她;明明女子被打,可男子不仅不道歉,还出言侮辱;明明女子要求他们道歉,男子还说“今天就要玩你,又怎么样,花钱玩你们三个,都可以”;明明男子的言语已经很过分了,到头来还要说“你不要跟我狂,我今天就要弄S你”。

虽然涉事男子的言语很难听,带有很强的挑衅性质。

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里面,并没有说话带有挑衅性的就要做何种处罚。也并没有规定说话带有挑衅性质的就是犯罪。

至于,女子被殴打这一点上,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对女子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损伤的程度,还没有出结果,进了急救室,医生给出的建议是:休息三天,观察头部及腰背部诊治,神经外科、骨科随访,病情变化及时复诊,必要时复查。

看起来伤势并没有到很严重的程度。故而,对于这种损伤程度还没有出结果的伤痛,警方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对男子判刑。

那些看不见的伤痛,那些无形的伤害,那份恐惧,那份惊慌,那些夜夜惊醒的噩梦,法律暂时还涉足不到,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痛苦。

若是损伤程度鉴定出了结果,或许男子会再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目前或许警方对于拘留5天的处罚也感到无助吧。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有些看不见的东西,法律无法审判,但是,道德与底线这道坎,会时时刻刻审判着。

警方目前的处罚,可以理解。

但,道德与底线绝不会谅解男子的行为。

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醉汉若是没有受到深刻的教训,或许是很难改变的。往后,这样的行为还是会继续发生。或许,过往,已经有过这样的行为。

希望后续,法律能够带来令人愉悦的消息。

也希望女子能够尽快走出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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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汉阡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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