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出“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全国首票享惠货物在湖北顺利通关

汉新闻_Han News 2023-05-31 10:44:57

5月30日,武汉阳逻港码头,一艘满载汽车零配件、面纱、塑料颗粒等货物的货轮自长江下游远航而至。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对船上由上海转关的一票进口货物进行申报。报关员查阅了长江航务管理局在官网上公布的上海-武汉的集装箱平均运价,在报关单的杂费栏内填入可以扣减的运费金额。武汉海关所属武汉新港海关核对后,根据海关总署最新下发的《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指引》(以下简称“估价指引”)作计税处理,扣除货物价格中的内河段运费1.65万元,标志着“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落地全国海关首票享惠货物在湖北顺利通关。

“‘内河运费扣减’能够正式落地真是太好了,我们的进口货物主要通过海运经上海转关至武汉,一般成交方式为CIF,包含了全程运费。以前我们无法把国内段内河运费区分出来,只能跟海运运费一起全额缴纳税款。在海关的推动下,现在我们可以根据长江航务局定期公布的运价向海关申报扣减,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这是两个政府部门办实事、解民忧,共同携手为企业减税降负的生动体现,为我们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付艳辉高兴地说。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关审价办法规定,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总署以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为着力点,加紧落实一揽子促稳提质措施,委托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组织武汉、长沙、重庆、南昌海关等长江经济带沿岸海关开展“内河运费扣减”问题调研,发现转关货物运费通常是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进口企业无法提供内河段的运费单据,也无法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合理区分内河运费,长期难以实现运费扣减、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针对企业的堵点和痛点,武汉海关深入长江航务管理局、湖北港口集团、武汉航运交易所、船公司、货代企业等多家单位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集装箱内河运输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探索政策可实施可落地的最佳路径。经过与长江航务管理局充分沟通探讨,双方就携手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为企业减税降负,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长江航务管理局经过科学严谨的统计调查,定期公布上海-武汉等航线的运价水平,为企业向海关进口申报时扣减运费提供依据。该项举措全面实施后全年预计可为湖北企业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内河运费2.6亿元,节约税款支出3000余万元。

长江航务管理局运输处负责人介绍,长江航运运价指数是长江航运市场的晴雨表、风向标。长航局公布的航线运价被海关采纳,作为从转关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内河运费的依据,从而降低进口征税基数,降低货主的物流成本,必将吸引更多适水外贸货源向长江水路运输转移,带动内河港口进出口规模稳步增长。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着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海关总署在前期试点摸索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组织专家团队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及时出台了估价指引,明确在企业无法提供内河运费单据的情况下,长江航务管理局等权威机构发布的运价水平等也可以作为分摊计算的依据,为内河运费扣减提供了合法合规、快捷高效的实施路径,使减税降费政策能够真正惠及企业。

下一步,海关将进一步加强与长江航务管理局的合作,推动研究发布更多长江航线运价,深入推动“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落地落实,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的同时,助推内陆口岸发展提速,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融媒体记者:黄鹏 陈哲峰

通讯员:陈力玲 蔡晨毅 董丽

编辑:罗晖 吕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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