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谐才能稳定工作。”
秉持着这个理念,浙江温州乐青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的红头文件。
文件中明文标示:公司在职已婚员工,禁止有“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不良现象,凡被发现者,均做辞退处理。
文件史无前例,却直击社会的痛点,由此迅速传播、引发热议。
评论区一片叫好,纷纷点赞支持。
网友们表示:这家企业三观很正,做了法律没有做的事情。
然而,律师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称此举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作为标准。
他们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如果员工真的因为“婚外情”被辞退,完全可以依法维权。
这对于热情支持的大众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感性和理智,现实和秩序,大众和法律。
婚姻里的最重要的忠诚内核,在一次次揪心和令人气愤的真实事件里,开始呈现出它默默遭受时间和生活摧残后,千疮百孔的模样。
我们都知道婚姻需要忠诚,可是现代快节奏社会加快的不止是生活节奏,还有相守的时限。
现在的车、马、邮件都快,一生可以爱上很多人。
爱更多是多巴胺的分泌,是激情,是刺激,是放纵。
所以很多场景里,异化的爱与平淡如水的生活格格不入。
理智告诉我们律师说的是会发生的可能,情感让我们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的做法。
专家最怕。
加一条,思想不正本公司不便留用。
企业什么也能管员工私生活了,真是稀窂,
建议法律应该给予出轨和第三者以惩罚了,而不是道德来制约!对于毫无道德底线的人,带来惩罚的成本太低!所以才如此的有恃无恐!
公司可能应为出轨家人到公司闹,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秩序,此通知有理有据
人口少,恨不得瞎搞
此律师不知便通,我是企业老板招工时就明确这样规定。
无聊!
不敢管未婚的当小三,什么企业文化?哗众取宠
禁止跟异性下属逛街拉手指
小心立法的
律师就是搅屎棍。法律确实没有规定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必须辞退。但是,这是人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与公司员工的一种契约,认同的留下来工作并遵守该契约,不认同的可以离开或者不来这家公司上班。这里不存在强迫。至于该律师这种说法,无非就是他本能的反应罢了——律师原本就是在干吹毛求屁的勾当嘛,唯恐天下不乱。
企业就不要来蹭热度了,有本事体制内的写这公告
非常有必要,应写进党纪管理制度!
嫖,是欲利结合;偷,能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