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遵义城区新增3处监控设备

花开花落随想录 2024-06-04 02:32:54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24年6月10日0时起,对以下3处路口,启用交通技术相关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启用路口如下:

以上路口“设备”将于6月10日0时起投入使用,将对车辆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逆行、闯红灯、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不礼让斑马线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一大队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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