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61岁女厅官获刑十年九个月,被指私欲膨胀为所欲为

元芳有看法 2024-09-16 12:44:34

站在被告席上的朱丽霞,已是满头白发,老态尽显,和此前的光彩亮丽判若两人。

2024年8月27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朱丽霞的仕途生涯画上了沉重的句号。她因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3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其非法所得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朱丽霞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这意味着,今年已经61岁的她,将在铁窗中迎来自己的古稀之年。

生于1963年的朱丽霞,贵州修文人,1984年从贵州农学院植保园艺系植物保护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安顺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开始了她的仕途生涯。在安顺农科所工作4年后,朱丽霞调入安顺地区行署办公室,负责日常接待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一任5年,直到1993年升任副科长,1997年担任科长,成为一名正科级干部。

1997年,朱丽霞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转折,她调入贵阳市政府办公厅,从事文秘工作,先后在秘书处担任过副处长和处长,2002年10月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也由此晋升为副处级。2007年3月,朱丽霞迎来仕途重要时刻,她被任命为贵阳市商务局局长,时年44岁,正式迈入正处级。

2011年,朱丽霞再度调整岗位,调任贵阳市南明区区长,3年后顺利接任区委书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把手”。3年区长、4年区委书记,朱丽霞在南明区主政长达7年,也正是这7年间,是她贪腐乱为最为严重的时期。

身为“一把手”的朱丽霞,尝到了事事做主的甜头,也逐渐迷失了方向,逐步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开办幼儿园、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从最初的几千元、几万元,到后来的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她的胃口越来越大,贪婪之心愈发不可收拾,也彻底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2017年,朱丽霞升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至副厅级,本以为这是她仕途的巅峰,却没想到这是她走向深渊的开始。在她担任这一职务期间,她依然没有收敛自己的贪欲,继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直到2023年8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的一纸通报,彻底揭开了她贪腐的真面目。

回顾朱丽霞的职业生涯,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她从一个勤勉努力的干部堕落为贪腐分子?是权力的诱惑?还是内心的贪婪?或许两者兼而有之。但无论如何,她的沉沦都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以成为毁灭自己的武器。

人物履历

1980年09月至1984年08月,在贵州农学院植保园艺系植物保护专业学习

1984年08月至1988年12月,安顺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1988年12月至1993年10月,任安顺地区行署办公室接待科科员

1993年10月至1997年04月,任安顺地区行署办公室农业经济科副科长

1997年04月至1997年07月,任安顺地区行署办公室农业经济科科长。

1997年07月至1998年10月,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干部(正科级)

1998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主任科员

1999年12月至2001年05月,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2001年05月至2002年10月,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2002年10月至2007年03月,先后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07年03月至2008年07月,任贵阳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8年07月至2011年10月,任贵阳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南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14年11月至2017年02月,任贵阳市南明区委书记

2017年02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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