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摊贩借钱缴罚款后续:知情人爆料,官方通报,已登门道歉并慰问

行舟远星河 2024-12-20 17:11:02

12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某摊贩被城管要求借钱缴纳罚款引发热议。

发布视频的网友称,当晚6时许,七八名摊贩在路边摆摊,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现场,火速拔掉了摊贩们的车钥匙,自然是为了不让他们跑走,但依然有一些动作快的摊贩跑掉了。

而当事女摊贩显然是未能跑走的人员之一,随后就被城管要求罚款,由于手机中仅剩30多元,于是城管要求她去借钱来缴纳罚款。

女摊贩摆摊的位置位于宁波大学南门附近的风华路上。

我们再看曝光画面,在街口摊位旁边停着一辆综合行政执法车,而在执法车旁边,一位城管在与一名女摊贩对话。

对于罚款数额,两人还在“讨价还价”,女摊贩表示没钱,城管问她,30有吗?女摊贩表示,30的话自己可以找别人借钱,这让城管听出了更多余地,紧接着说了一句相当炸裂的话:“30可以借,50不能借吗?”

原来他们所谓的罚款标准也是有不小浮动余地的,于是有了这么一句“讨价还价”的话,竟然让摊贩去借钱缴纳罚款,本来似乎接受了30,突然又改口50。

对于这样随意的要求,女摊贩表示自己很困难,希望对方通融。

关于女摊贩的境况,随后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女摊贩50多岁,听说是离婚状态,自己一个人租房住。

1个多月前,女摊贩因为骑电动车摔断了腿,近期刚恢复一些出来摆摊才一周左右时间,他有个儿子在广东,似乎还欠了不少钱。

目前,女摊贩连房租都交不起了,甚至吃饭的钱都没有,只能在腿伤还未恢复的时候就出来摆摊。

而50元的罚款已经是城管对她的从轻处罚了,当晚女摊贩交不上罚款,煤气罐就被城管拉走了,本来还可以摆摊赚一点钱,现在连赚钱的家伙什都没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这位知情者给女摊贩转账50元交了罚款,这位知情者还晒出了借钱转账的聊天记录。

记者也从处罚书上看到,女摊贩荣某属于无照经营,所以被处罚。

但对于此事引发的舆情,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孔浦中队工作人员称,如果遇到情况困难者,会适当酌情处理。

或者50元已经是酌情处理的结果,但既然酌情处理还是把人家煤气罐拉走了,确实令人难以理解。

在舆情持续发酵之际,12月5日晚,官方连夜发布通报:

1、承认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的行为,就是那句“30可以借,50不能借吗?”

2、荣某也确实无照经营,执法人员的罚款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已经从轻处罚。

3、关于此事的处理,对言语不当的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对于女摊贩,局里出面上门道歉,并慰问,而且已经得到荣某谅解。

至于,言语不当的当事城管是否有上门当面道歉就不知道了。

对于官方的处理和通报,网友们依然讨论热烈。

1、“30能借,50不能借吗?”这句话杀伤力不小。网友辣评,以为是善,没想到是一把刀。

为什么网友会这么说?因为这句话的背后,是执法人员的无情与冷漠。

执法也是为民,为了市场秩序,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让老百姓更好地在这个城市里生活。

然而面对老百姓已经遇到的困难,执法人员以权力为矛,没有丝毫同情心,更无法做到共情,才会说出这样冷漠的话。

而事实上,他们的执法权力,却是人民所赋予的。

2、有个网友的评论点到了精髓,“可以欠任何人的,但你,不能欠。”

什么意思呢?如果女摊贩都困难到需要借钱缴罚款的程度,那么为什么必须是欠别人钱,而不能欠执法部门钱呢?难道执法不应该更有温度吗?这就是执法人员的某种潜意识作祟了。

令人唏嘘的是,这件事是因为网络发酵,得到大家的关注,女摊贩才获得了道歉和慰问。

可是如果没有发酵,那这类事情发生也就发生了,困难的人依然更加困难,所以相关部门还是要认真反思,不能总是抱有侥幸心理。

信息来源:

凤凰WEEKLY《女摊贩交不起50元罚款,被城管要求去借钱交?官方连夜通报:真诚致歉,已上门慰问》11月6日

大风新闻《女摊贩借钱给执法人员交罚款?知情人士:她一月前腿骨折,拖欠了房租,饭钱都没有,被迫出摊还被抓》11月5日

#宁波通报执法人员言语不当行为#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