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买了房子不住,却欠下天价电费的事吗?在山东聊城,就有这样一位倒霉的业主。
他花150万买了套房子,8年来几乎没住过,突然收到一张22万元的电费账单。震惊之余,他忍不住质问:"我都没怎么住过,这电费是怎么产生的?"这起离奇的案件最终走上了法庭,而法院的判决结果,着实让人意想不到。
01案情回顾2015年,王先生在聊城市某小区购入一套价值150万元的住宅。由于工作原因,王先生常年在外地,这套房子基本处于闲置状态。2023年初,王先生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的通知,称他的房子欠下了高达22万元的电费。王先生顿时傻了眼,心想这怎么可能?带着疑惑,王先生立即赶回聊城查看情况。到达现场后,他发现房间里的电表读数确实远超预期。更令人不解的是,房间内部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使用痕迹,更别说高耗电设备了。王先生随即向供电公司反映情况,要求核实电费账单。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后表示,电表运行正常,读数准确无误。他们还出示了这8年来的用电记录,显示房屋确实在持续用电,尤其是近两年用电量激增。面对这一结果,王先生既惊讶又愤怒。"我根本就没住过,怎么会用这么多电?"他坚持认为,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在多次交涉无果后,王先生决定拒绝缴纳这笔"莫名其妙"的电费。供电公司则表示,如不缴纳欠费,将依法停电。就这样,这起离奇的高额电费纠纷最终闹到了法院。
02案件分析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供电公司提供的用电记录显示,王先生的房屋确实存在长期持续用电的情况。根据《电力法》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及时缴纳电费。其次,供电公司多次告知王先生用电异常情况,但王先生未能及时查看和处理。这一点引发了法官对房主责任的思考。再者,虽然王先生声称没有长期居住,但作为房主,他有义务定期检查房屋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这一观点基于《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人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法院最终做出判决:1. 王先生应在30日内缴纳22万元电费。2. 供电公司应协助调查用电异常原因,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合理折扣。3.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空置房屋的巡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业主。
03案件教训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不少网友感叹:"买房容易,管理难啊!"确实,定期检查房屋状况是业主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这也提醒我们:
对于长期闲置的房产,要定期巡查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发现用电异常要及时处理,不要等问题积累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在购房时,也要考虑到后续的管理成本和精力投入。
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电表都是预付款,哪来的欠费?
水文太多了
我们都是预交费,要是成负数早停电了,
要不是我遇见过这种事,我就信你了,你这妥妥的吹牛,十年前,我有一套房子,没住过,装了电,突然有一天电业局给我打电话说欠费,我直接说,我都没住过,不可能欠费,你们自己去查吧,哪里有偷电的,没过三天,给我打电话说找到了[呲牙笑],坐标山东聊城
户主虽然没住,电业局的那些人肯定在住,不然怎么有脸说这话
小编这是纯粹的瞎咧咧!
供电公司责任最大
扯蛋
就是农村用电,用户5O元下就发信息了,用完直接断电,更不用说城市,纯说放屁
我不要多,让我欠5年的电费就行[得瑟][得瑟][得瑟]
胡扯蛋玩呢
这是什么情况啊?我们家有一次电费变成30多万,我立马打电话给电力公司。最后交了50元左右的电费。
太他妈放屁,我们都是充多少用多少
胡扯,现在都是账户充值预扣款,但凡账户欠费立刻停电
我们这里欠点电费就断电了[流鼻涕]
吹牛逼也不带脑子,八年不交电费不停电,那你可以继续不交用八十年或八百年再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