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一张字条暴露身份,军统要人,司令说:我把人给你送去!

施梓轩阿 2025-04-02 15:53:52

在1948年6月,东北野战军发起长春外围战,切断了长春守军与外界的空中联系,从此开始了对长春长达半年的围困战。

在长春城内,国民党军警宪特机关林立,处在白色恐怖之中。

此时,我党地下工作人员李真凡,在国民党内的职务是吉林师管区上校军法处处长(一说是中校),他利用与吉林师管区司令李寓春关系近密,为我党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情报。

1947年8月,李真凡受组织派遣来到长春,当时是经同学周太文介绍,在国民党吉林师管区谋职并得到信任。由于周太文是吉林师管区司令李寓春的表兄,因此他介绍的李真凡迅速得到李寓春的赏识。

之后,李真凡被提拔为上校军法处处长,还经常被李寓春作为心腹,留住家中,同车上下班,几乎形影不离。我党地工人员于经五在长江路开设了经济大药房作为联络点,李真凡就是在这里与组织接头并传递情报的。

可是,这个交通站却因一名交通员的叛变,暴露了,遭到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的查抄,不久,特务们抓捕了另外一名交通员,在他身上搜出了李真凡给九台县政府(解放区)李秘书的一个纸条。

至此,地下工作人员李真凡的身份彻底暴露,地下交通站“经济大药房”的破坏,还是也要从一个中统特务说起。

1948年的2月,国民党中统局长春区发现一个通讯员李寿田有嫌疑,他原是长春警察局第二分局的离职人员,因为没有工作就托中统特务张逸民给他介绍参加了中统,成为中统的外围人员。

李寿田做通讯员之后,被中统派到解放区(吉林九台等地)去搜集情报。他化装商人往来于长春与九台之间,进行特务活动。在活动了一段时间后,在解放区他认识了一些革命人士,由于革命人士的启发,李寿田进步了,于是他就参加了人民政府在长春的地下活动。

表面上,李寿田是中统特务,实质是利用中统身份掩护地工的活动。经过一个多月,他的活动被中统特务发现,认为可疑。从李寿田搜集的情报上,日常行动中,以及社会关系方面都认为他有解放军地下人员的嫌疑。

因为李寿田很注意长春的军事布置,但是,他从解放区搞来的情报前后矛盾,有混淆视听的嫌疑;中统又从一些可疑的事实中派人对他深入的跟踪调查,没有几天,就查出他有“通敌事实”,因而,中统就抓捕了他。

李寿田被关押起来之后,中统局长春区区长张思明亲自对李寿田审讯,威胁他如果不把真实情况说出来,就秘密处死。又利诱他说,如果把解放军的地工小组的人员都供出来,这是戴罪图功,可以不受处分,并且还能受到奖励。

张思明是老特务了,他用了许多手段来对付李寿田,李寿田是中统的外围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他贪生怕死,出卖了地工组织,供出了一些地工人员的活动秘密。

他对张思明说:

“长春市经济大药房是共产党在长春活动的潜伏据点,凡是从解放区到长春的一些地工人员都到经济大药房那里联系,药房经理叫于经五,还有吉林师管区司令部军法主任李真凡是地下工作人员的负责人,李真凡不断从长春给解放区搜集情报。”

很快,张思明就把这些情况送给“长春党政军特种联合会报秘书处”(特秘处),这是是个专门对付我党的特务联合机关,由东北“剿总”副总司令郑洞国负责。

该处主任秘书王中兴得知消息后,星夜报告了郑洞国,郑指示:妥为侦察,一网打尽。王中兴立刻通知中统局长春区长张思明把李寿田送到督察处侦审室,也就是送到了特秘处的审讯组。

送到督察处后,王中兴把全部案情对特务头子张国卿说了一遍,最后说:“李寿田所供的,不完全,还要对其追讯,扩大线索,以便侦捕。”并说这件案子已呈报郑洞国,副总司令很重视这个案子,所以要慎重办理,不使一人漏网等等。

接着王中兴、张国卿和督察长关梦龄对这个案子进行了研究,王中兴对侦察及逮捕等工作是个外行,所以他主张马上审讯李寿田,从李寿田的嘴里掏出东西,叫他供出同案的人犯,接着就作快速逮捕准备。

督察处长张国卿听了王中兴的这些话,看了看关梦龄,关梦龄说:

“经济大药房既是他们在长春活动的据点,人就不会少,潜伏在长春的人与经济大药房有联系的人一定很多,没有经过详密侦察就抓人,那是打草惊蛇,得不偿失。”

张国卿肯定地说:“这个案子很重要,,计划好再行动。”“好,咱们好好布置一下,请你们多派一些人参加,请国卿兄决定吧。”关梦龄心中冷笑,王中兴本来是个光杆秘书,能有什么办法,不过利用督察处才成立“特秘处”,只是利用我们的人力与物力来办案件,他向郑洞国去请功。

关梦龄想了一下接着说:“现在不能对李寿田进行硬性审讯,尤其不能用刑,要优待他,给他一些面子,叫他给想办法,把这个案件当成他自己的事办,那就好了,对他客气一些他就能献策,破获全案。”

“同时先派人把李真凡盯上,把于经五监视住,别叫他跑掉,从这些人身上再扩大侦察线索,这个案子最少有一二十人可捕。”关梦龄凶神恶煞地说。

“在侦察时,派一些精干的外勤人员,布置这个工作要细致妥当,想办法,能不能派人打进经济大药房或师管区里面去?”张国卿问关梦龄。王中兴最后说:“派人出去工作,用钱可以支,车子不够我给派。”

1.先派四个人把经济大药房经理于经五监视住,凡是与经济大药房和于经五关系较密切的人一律跟上梢。不能跟的先记上,回头另派人。

2.对李真凡的侦察,主要别叫他跑掉,派一个与师管区有关系的督察以私人关系打进师管区去当传令兵,秘密监视李真凡。

3.命令第一科叫报话局监听员对经济大药房及李真凡的电话注意监听。

4.通知各卡哨哨长注意出卡哨的人,如果侦察人员到卡哨请求协助逮捕时,在卡哨检查时要藉词扣留,这是防备被侦察的对象出卡哨。

5.从明天开始,先对经济大药房调查以及对李真凡的跟踪。在当日的跟踪日记上说,从经济大药房的线索,发现有一些可疑的人,也分别加以跟踪。

过了两天,督察处又对李寿田进行了诱供,他供出几个人的名字,是他的地下工作伙伴,如刘文成、冷执中等,这些人的名字与跟踪日记上的名字相符,于是加强了对刘文成、冷执中等人的跟踪。

跟踪了几天,担任侦察的特务回来对关梦龄说:“刘文成这些人,过去都是干过伪满警察的,他们对跟踪等一些侦察常识都知道,为避免暴露身份,在跟踪时采用一些他们所不知道的办法才好。”

在侦察中,对每天的侦察报告及跟踪日记,张国卿与关梦龄都详细核阅,予以具体指示。

有一天,关梦龄看到一个特务化装成三轮车夫,他把三轮车放下,到纸烟摊上买一盒美国纸烟。回来之后,关梦龄将他找来予以申斥,三轮车夫吸美国纸烟,不合身份,容易暴露。

从李寿田的口供中,知道李真凡不断派人往解放区送情报,送情报的人叫什么名字李寿田已经供了出来,这个送情报的人也不断到经济大药房,因此特务又把这个送情报的人跟上。

这个案子虽然已查出许多事实,但在李真凡身上还未找到扎实证据。如果把李真凡捕来他一字不谈,既无口供,又无证据,也是不好办,结案困难。因而主要是搜集有力证据,现在既发现了送情报的线索,就要从送情报人的身上打主意。

经过一番布置,4月初旬的一个下午;在长春南大桥卡哨外速捕了一个人,从这个人身上搜出李真凡给九台县政府李秘书的一个纸条。

当时由特务把这个人送到督察处。到督察处后由侦审人员进行审问,对他一吓唬,他就说了实话:“我身上的这个纸条是吉林师管区军法主任李真凡写的,叫我送到解放区九台去。”又问他送了几次,他说共送了三次,有了这个证据,特务开始逮捕了。

最后决定第二天开始行动,由关梦龄负责指挥,名义上是特秘处行动组办,实际是督察处来办。在王中兴、张思明、保密局特务有长春站站长项迺光都走了之后,关梦龄又与张国卿研究了一些如何逮捕的事项。

第二天早上,张国卿拿起电话机给吉林师管区李寓春打了一个电话,张国卿在电话中说:“雄飞兄吗?(李寓春的号叫雄飞),你老兄的军法主任李真凡有点嫌疑,需要到,是你派人给我们送来?还是我们派人去?”

到了这个时候,李寓春还是没有对李真凡有丝毫的怀疑,满口答应说:“我派人给你们送去,不用派人来,决无问题。”

为了顾全李寓春的面子,并保持机密起见,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同意让吉林师管区把李真凡送过来,这时,督察长关梦龄又指示跟踪李真凡的特务说:“李真凡企图潜逃,要特别注意,有情况随时报告。”

就这样,李真凡被吉林师管区司令李寓春送入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旋即,李真凡被扣押逮捕。(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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