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曹某和黄某原本应该是和往常一样工作,两人同在岳阳某公司任职,在工作期间,曹某来到黄某工作的机器前,聊了一些工作上的事。双方交流的内容无关紧要,气氛也很和谐,谁都没有预感到即将发生的意外。
然而,当曹某转身准备离开时,黄某突然从后面抱住了她。据在场的其他同事回忆,这似乎是一次友好的玩笑行为,可能出于调节工作氛围的初衷。
令人意外的是,曹某当场发出了尖叫声。这一搂抱看似平常,然而却让曹某感到胸部有些疼痛。起初,曹某并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回家后自行涂抹了一些红花油以期缓解不适,但疼痛并没有减轻。
曹某并没有料到这次“玩笑式”拥抱竟会对自己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直到几天后,疼痛依然没有缓解,甚至愈发严重。
终于在2021年6月1日,也就是事发后的第五天,曹某决定前往医院进行CT检查。医生的诊断让他大吃一惊——右侧4-5前肋骨以及左侧第四前肋骨均已骨折。
面对这个结果,曹某感到震惊和困惑。她没有经历过任何明显的外力冲击,除了黄某那次拥抱,似乎没有其他可能导致骨折的原因。尽管受伤的发现有所迟滞,但曹某最终还是住进了医院进行治疗。直到6月9日,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13天。
在治疗过程中,曹某多次与黄某沟通赔偿问题。然而,双方就赔偿金额等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曹某认为,黄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她的骨折,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经济损失。然而,黄某并不认同曹某的主张,认为这只是一次无意的友好行为,不应被追究如此严重的后果。
于是,曹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黄某赔偿因受伤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岳阳市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详细审理和取证,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首先,关于曹某受伤的直接原因,虽然事发后直到第五天曹某才确诊骨折,但现场有两位同事可以作证,曹某在黄某拥抱后当即发出了尖叫声,并表现出疼痛。
此外,医生的诊断显示,曹某肋骨骨折的部位与黄某搂抱的位置一致,这为认定搂抱行为与骨折之间的关联提供了证据。
虽然黄某并未故意伤害,但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法院认定,黄某的拥抱行为与曹某的肋骨骨折之间确实存在因果关系。
然而,法院也注意到,曹某直到事发后13天才入院治疗,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伤情。根据司法实践中“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曹某的拖延治疗行为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因此,法院判定黄某对曹某的伤情承担主要责任,但曹某自己也要对伤情扩大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黄某需要承担曹某70%的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余元。
这个判决结果表明,尽管黄某并非故意伤害曹某,但其行为的后果确实给曹某造成了实际的损害,且因民事侵权行为导致的责任需要承担。
法官特别提醒公众,虽然拥抱在很多情况下是表达友好的方式,但在职场等正式场合,仍需保持适当的分寸。过于用力的肢体接触可能无意间造成伤害,而一旦发生,后果可能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会牵扯到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是,法官强调,发生意外后,及时就医是必要的。像曹某这种拖延治疗的情况,不仅可能加重病情,也可能影响伤害责任的判定。在遭遇意外时,应当尽早寻求医疗帮助,确保损伤不会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