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通知
为保证今冬主城区正常供热,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10月3日-2022年11月5日(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收取2022年度供热费,按照鹤政办文〔2021〕17号文件关于主城区全面实施供热直供到户精神,供热费用由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取供热费及热力站运行相关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供热收费标准按鹤发改价管〔2008〕284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88%计算,居民4.1元/月·平方米,非居民7.0元/月·平方米。二次运行费仍按照0.6元/月·平方米执行。
二、收费渠道:微信、支付宝缴费;建行主城区各营业网点;淇滨区黄河路合欢巷热力公司营业大厅。
因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请用户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及建行网银等电子渠道,或选择附近的建行网点进行交费。
三、用户到收费大厅办理业务时需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佩戴口罩、扫码登记及体温检测等措施后方可进入。
四、上年报停用户至11月5日前未交纳热费的将视为继续报停,无需办理报停手续;本年度采暖期新报停的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热力公司营业大厅(携带户主身份证)于10月31日前申请报停业务,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停手续。
五、为避免因疫情原因影响按时开栓,确保用户及时用热,请提早交纳热费,11月5日后微信、支付宝、建行等交费渠道将会停止,仍需交费的用户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热力公司营业大厅交纳。
六、对于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热力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电话689811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