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防讯:近日,本刊收到邯郸市临漳县凤凰城小区业主反映,入住已经将近三年了,不但拿不到房产证,小区消防基础设施也不到位,业主们担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向主管部门反映,至今无人解决。
据了解,临漳县凤凰城小区位于金凤大街和建安路交口,由河北锦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2年11月启动一期工程,由于区位和价格优势在楼盘开发初期就大受追捧,在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就吸引了大批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内部认购协议。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等问题,该工程一直是停停干干,2014年彻底成为“烂尾楼”。三年后,在上级部门的协调下,临漳县政府成立帮扶小组及小区业主自救,“烂尾”楼盘才得以重新开工,2018年1月完工并入住。但该项目并没有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房产证也无法办理。(近日一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也向邯郸市市长反映过《临漳凤凰城5年不办房产证》的问题)
欣慰的是,等待了多年的业主们终于入住了。闹心的是,本以为有了当地政府的帮扶,该项目的一些遗留问题会很快解决。但将近三年了,由于该楼盘竣工以后没有经过任何部门验收,房产证迟迟办理不下来不说,连最起码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消防设施缺失、报警器形同虚设、多处消防通道堵塞无人管理,住着这样有着重大隐患的房子,如今的他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10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凤凰城小区实地走访,发现小区院内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楼梯内消防报警器无电源接入、消防箱内无灭火器的情形普遍存在。有业主表示,现在进入冬季,正是火灾高发期,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设施不到位。都说水火无情,如果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谁来负责?
针对凤凰城小区以上情况,10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临漳县住建局消防办公室了解详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凤凰城小区确实还没有进行消防验收,至于何时验收他表示不便向记者透露。
消防法明确规定,住宅建筑在交付使用之前,必须先由消防部门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后才能入住使用。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凤凰城小区为什么不经验收就入住?主管部门为什么不依法查处?业主的合法权益又由谁来维护?
随后,记者再次调查发现,在邯郸临漳,诸如凤凰城小区这种情况并不是特例,消防不合格、入住多年办理不了房产证的住宅小区比比皆是。而针对此情况,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似乎也“无计可施”,面对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只能选择抵触和逃避。
有专家表示,投资不足,配套不全,这是开发商的主体责任。而住建局则负有监管责任,不经验收就入住、办理不了房产证就是这两个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归根到底,出现以上情况还是我们政府部门的有些工作人员漠视公众利益,工作效能低下、懒政怠政的心态作祟。也有可能就是背后有利益输出,甚至说大有猫腻。对于这样的不作为,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出手,该查的查,该追责的追责,决不能手软。住房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要想让老百姓住的放心、住的安心,我们的主管部门同时也应该深入反思和检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