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人类掌握了文明的火种,其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便开始成为一道千古难题。儒家学派荀子曾提出“人定胜天”的理念,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得到无限发挥。随着近代西方自然科技的兴起,人们手中握着的武器越来越强大,个人的私欲也越来越膨胀,大自然逐渐沦为人类手中的败将。但在人类向自然界无度索取的同时,也总是会遭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环境保护的概念也因此应运而生。
在网上搜索一下会发现,环保主义者所使用的口号大多和自然、生态、平衡等词语有关,他们追求的是自然生态的平衡,希望遏制人类过度的欲望,以期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从而使得绿水青山常在。初听这些理念,仿佛与道教的自然宇宙观十分契合。许多环保者也经常把老子的名言“道法自然”封为圭臬,甚至认为老子的理念属于朴素自然生态观。在此舆论导向下,老子被迫成为一名环保主义者。然而,通读了《道德经》之后才会惊讶地发现,老子虽然倡导人们回归到朴素的生活,但他似乎并没有对大自然赋予过多的感情。在老子的眼中,天地万物皆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之间的优劣。诚然,人类过度放纵自身的欲求,这不符合道的法则;但反过来,把自然界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也并不是老子的初衷。“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大道的视角下,普天之下的万事万物都是一样的存在,是不需要动用私情去干涉的。过分限制人类的需求,与过分放纵需求,其实都属于人之有为,这都不是老子提倡的方式。
道之用,在于无为。老子倡导的无为而治,并不是一种消极等待,而是因为早已经洞明了大道运行的法则,即“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儒道两家皆推崇源于《易经》的阴阳思想,道家更是把阴阳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运用到了普通人的实际生活之中。在道家看来,天地间最和谐的状态必然是阴阳平衡的时候。如果阴盛阳衰或阳盛阴衰,都会导致阴阳之气相互流转,此为太极之动。动者,以静为基,也以静为指归。阴阳的流转,目的是要实现阴阳间的相互制衡,重新回到最初的和谐统一中。以此阴阳的观点,可以类比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对大自然的一次次掠夺,可看作是阳气的萌动、壮大,这必然会导致对阴气的侵蚀,于是就表现为自然界因为人类力量的侵扰而出现种种环境危机。但此时若用人为的方式去遏制人类的破坏活动,把不断生发的阳气压制下去,理论上来说也可以实现阴阳之间的平衡。但此平衡所招致的却是阴阳二气皆已受损的恶果。保护环境,若成为人本需求和文明进步的障碍,很显然这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道家观点中认为,当人类无休止地去破坏自然时,大自然必然会以某种方式来回报人类,这是阴气对阳气的反噬。种种天灾人祸正是自然界的信息传递,意在使人类意识到自身行为与天地大道的背离,从而促使人类学会自主地控制外在的欲望和需求,使过盛的阳气转化并弥补早已经缺失的阴气,最终以阴阳重新平衡的方式来获得人与万物在绿水青山中的宜居和谐态。
道家思想以“道”为最高法则,人和自然界都不过是道的在世间的一种表现方式。《道德经》第42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万物皆是同源,道乃为万物之母,所以大道不会偏私于任何一个孩子。她不会纵容人类无休止的欲望,也不会刻意去遏制人类的正常需求;她不会主动保护自然不被破坏,也不会借用自然界的力量刻意去报复人类。因此,把“道法自然”理解为环保主义,不可谓错误,但却是对老子思想的狭隘化。“道法自然”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25章,其中说:“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的观点中,他是把人同天、同地放在一起平等看待的,即是说,天地人三才组合在一起,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或称自然界)。老子倡导的人天一体的理论,是认为人与天地、与自然之间,彼此谁也不会成为另一方的主宰者,唯有二者互相心存敬畏,包容各自的需求,才能实现“长且久”的理想,世人则称此为“天人合一”。天地万物(人类也包含在其中)本来是同根同源的,所以不能够孤立地、甚至是对立地去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老子又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万物皆源于大道的滋养,生老病死、取舍多寡,都是道的体现。于此,我们所能做的只有两点:一是顺自然而为,谁也没有资格去决定他人、他物的命运;二是作顺道之有为,一切行为都须遵循阴阳互为根基的道理。以此做参照,才可以避免人与自然的相互侵害。
这两点方法,恰恰又是有为与无为的辩证。偏执于哪一方,也都是对大道的背离。能找得到二者间的平衡点,或许才能够悟得出玄之又玄的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