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精准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县(市)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2)113 号)和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辽疫防指办 (2022) 390 号) 要求,现将科学精准开展核酸检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常态化便民采样点提供免费20混一检测服务。为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提供单人单管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医保办发 (2022) 10号)要求,每人份不高于16元。
二、无新冠相关症状、非风险岗位、非重点人员以及无需求的人员,提倡不进行核酸检测。有新冠相关症状的,建议居家进行抗原自测,结果阳性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 报告,纳入社区 (村)管理。
三、全市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不查验核酸证明、非必要不核酸,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编辑/李涵
责编/郑赫
审核/张瑛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