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案审判长接受采访:并非录音定罪,床单中检测出精斑

本康说趣事社会 2025-04-17 03:17:10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有了二审结果,结果是维持原判。也就意味着,一审判决毫无问题,案中的席某某三年的刑事判决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得当。虽然,在二审开庭前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传闻,但是,二审审判长给出了详细的判决依据。

2023年8月,本来订婚应该是件喜庆的事,可谁想到甄先生和贺女士的订婚却演变成了一个复杂的强暴案,这事在网上也激起了不小的波澜。大家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可能会成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

这个案子的裁决,未来对类似的婚姻问题处理会有很大的影响。

如果男方赢了这个官司,那以后女孩子的权益怎么保障?如果女方赢了,是不是以后每个类似的案件都可以参照这个例子,会不会导致滥用呢?

现在这个案件已经不仅仅是甄先生和贺女士两家人的私事了,它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要说这事,得从2023年5月1日说起。当天,被告席某某和女方举行了订婚仪式。顺便提一句,他们是在那年1月30日通过婚介所认识的,认识后不久就开始谈恋爱。

订婚仪式结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5月2日中午,女方的家人按当地的习惯请席某某吃饭庆祝。

吃完饭,席某某就带着女方去了当地某小区的14楼,那里是席某某家属为两人提前准备的婚房。

到了婚房后,席某某提出了要发生关系,但女方坚决拒绝,她坚守自己的底线,不同意婚前性行为。

法院判定,尽管席某某和女方是恋爱关系,并且已经按照民间习俗订婚,但他们并未正式登记结婚。席某某未经女方同意,强行与她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此依法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然而,席某某自始至终坚称,他们之间只有亲密接触,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性关系。

根据席某某提交的《刑事上诉状》内容显示:5月4日,警方在医生的协助下,提取了女方的私密处衣物,女方当时表示这些衣物“没有清洗过”。

5月6日,女方在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诊疗手册的记录显示她依然是处子之身。

5月19日,法医鉴定书显示,经检验的女方衣物上未发现与男方性侵相关的证据。

这些情况似乎与法院的初判有所冲突,给案件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和争议。

女方的体检结果显示,她的处女膜完整,没有新鲜的破口。而且,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报告也表明,从女方内裤和阴道擦拭物上没有检测出人的精斑,也没有发现STR分型。

但检方还是坚持认为双方已经发生了实际的性行为。这就让人挺纳闷的,通常我们理解的性行为,特别是涉及“插入”的情况下,就算因为挣扎等原因处女膜可能未破,但至少应该会有其他身体或生物学证据,比如精斑之类的……这些都没发现,检方的这个结论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其实,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无论最后判决怎样,都有人要吃亏。

一开始,这个男子被以“强奸罪”逮捕,不是嫌疑人那么简单,这就默认了“男子和女子之间存在过性关系”。但现在看来,所有的证据都显示男子和女子并没有发生性关系。

那么问题就来了:最开始是谁做出了在“司法鉴定还没出结果时就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样的决定符合规定吗?做出这个决定的人在这件事中要不要负责任?

就像一些网友说的,“现在事情这么棘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最初做决定的人现在骑虎难下。”

两人交往几个月后就决定订婚了。

5月1日订婚那天,女方收到了男方给的10万元彩礼,同时提出希望两人结婚一年后,自己的名字能加在房产证上,男方家也同意了这个条件。

双方还签了一份协议书。订婚宴结束后,两人在新房里发生了关系。

之后,李女士提出,不想等到结婚一年后了,希望现在就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并且要求男方再给自己10万元。

说实话,强奸罪在所有刑事案件中是特别难以认定的,因为罪名成立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女方的态度。如果案件中的男女双方彼此不认识,案件相对还容易处理;但如果涉及到有金钱往来或情感关系的男女,情况就复杂多了。

在实际判决时,只要女方表示不同意,不管是男女朋友、订婚的情侣,还是已婚夫妻,都有可能被定罪。这种情况很容易引起大的争议,也容易导致冤错案件的发生。

2023年12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席某某的家属当场提出上诉。

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案件被宣布择期宣判。

这起案件从头到尾拖了712天,终于在2025年4月16日,由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有媒体记者采访了席某某的母亲,她始终认为儿子是被女方诬陷的。她表示,希望法院能根据所有证据,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如果结果还是不满意,她会当庭继续上诉。

按理说,发生过性行为,处女膜一般都会有破损,警方接警后也应该检查过女方的身体状况。可结果却让人不解:怎么处女膜还是完整的?

后来给出的解释是:每个人身体情况不一样,处女膜的状态不能作为判断有没有性行为的标准,不能用来作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直接证据。

而直到二审宣判之前,男方已经被关了整整两年。在这两年里,男方的父亲也对女方彻底失望了。

他说,就算现在还有机会和解,他们家也不会接受了。

这位母亲当初说的话,真的是一语成谶。后来她接受媒体采访时,态度非常坚决,表示自己绝不接受这个判决结果,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她已经当庭提出申诉。

当然,从这位母亲的眼神里,也能看出一种深深的绝望,那种无助和心碎,让人看着都觉得特别揪心。

现在一审、二审都已经结束了,而且二审还维持原判。从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几乎已经定成了“铁案”,想翻案几乎没有可能。

可站在男方父母的角度,自己的孩子背上“强奸”的罪名,还要坐牢,这不只是几年刑期的事,而是几乎毁掉了孩子整个人生。

法官在判案的时候,其实应该认真考虑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两人发生关系之后,女方马上提出:要男方再给她10万元,还要立刻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那问题来了——如果男方当时答应了这些要求,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的“强奸”指控了?换句话说,是因为男方不同意,女方才报的案吗?

这其中的信息量太大了。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报警?偏偏在提要求不成之后才报警,这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不是“骗钱不成才翻脸”,这背后更像是一场以“感情”为包装的算计。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很可能不是强奸,而是你情我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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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星空★梦♡旋律

星空★梦♡旋律

16
2025-04-19 20:00

笑死,你可以在任何一个成年男性床单上检测到精斑信不信

zhw赵

zhw赵

5
2025-04-18 22:30

床单[笑着哭],这也能定罪!日床单犯法?

这不是闹着玩的 回复 04-21 18:18
还好不是说在男的内裤上检测出精斑

如果若白

如果若白

3
2025-04-18 21:30

关于强奸我说两句:一违女方自愿,二暴力胁迫。法律对婚内婚外为标准一样,出人命案都是重罪,不会因婚内网开一面,否则还叫法律?

crazywwy 回复 04-21 10:32
你应该没儿子吧

如果若白

如果若白

3
2025-04-18 21:40

想想如果事实清楚是强奸,如果判男方无罪,那么违背妇女意志的买卖婚姻就会肆无忌惮,这也是起了一个不好的示范吧?为什么仅仅强调如果错判了男方以后不敢恋爱婚内怎么怎么了呢,孰轻孰重都得以事实以法律为准吧?谁在说谎谁在想逃避法律制裁才是关健才是公平

crazywwy 回复 04-21 10:32
你应该没儿子吧

百万牛仔 回复 crazywwy 04-21 22:33
我猜你应该有一个结不起婚的儿子。

凯乐奇计划

凯乐奇计划

2
2025-04-20 12:06

up漏尿没?只要是正常男性谁敢说自己精满则溢是犯罪?[得瑟]

如果若白

如果若白

2
2025-04-18 21:24

你的一切是站在男方的立场上,围绕引用对男方有利言论,而这些各种言论还是没验证过事实,引用的都是男方的自言自语如何确认?单方面当球员又当裁判吗?没有一点女方的辩解是不公平的!法院是看双方而不是只看你男方的,相对肯定比你客观公平

crazywwy 回复 04-21 10:32
你应该没儿子吧

如果若白

如果若白

1
2025-04-18 21:29

关于强奸我说两句:一违女方自愿,二而暴力胁迫。法律对婚内婚外为标准一样,出人命案都是重罪,不会因婚内网开一面,否则还叫法律?

crazywwy 回复 04-21 10:32
你应该没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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