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火车站等人遭大妈搭讪招嫖,郑州火车站:我们没有执法权!

远悦评社会趣事 2025-01-17 21:38:50

1月13日,河南郑州,一男子称自己在火车站等朋友时,有大妈上前搭讪,表示要给自己“找几个美女玩玩”。

1月14日,郑州火车站工作人员称:“站区内属于车站管理,车站广场这一块,属于市政和车管委会这两边管。我们没有执法权,会给警务反映这个问题。”

律师:如果男子没有坚持住,跟着对方一起去了,那么,无论最终成不成,男子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嫖娼。

大妈说找个美女玩玩,不构成招嫖。如果小伙跟着去了,无论成不成都构成嫖娼,这是什么逻辑?如果小伙去了,根本就没有美女,大妈伙同他人要抢劫,小伙也构成嫖娼吗?

最基本知识点,构成,因为有犯罪意图。不构成终止,无外因影响终止叫犯罪终止;有外因干预未遂得逞叫未遂。外力因素包括对方容貌身材、年龄、价格、地点,甚至性别等。自身因紧张胆小害怕而后悔放弃的不属于外力因素。犯罪终止也属于犯罪。

这种事情,全国各地火车站都一样,我出差的时候经常碰到,尤其是太原、西安、郑州、南京、杭州,还其它城市,不新鲜了。

有次,在洛阳火车站下14路公交车,一大妈立马迎上来对我说:“住宿吗?有美女,年轻,舒服”。有附近的人,可以去试试,一定会遇到。

挣钱的门道太多了,这是其中一种,但有真有假有陷阱,外加一个仙人跳!

骗你住宿,只敲帮不卖油......

先说50块钱把你骗进小黑屋,服务完找几个彪形大汉,再要小费5000......

屋里面就一个中年妇女......

真遇上了,咋办?

打110呗。

火车站太乱,有美女也别嫖,容易出事,火车站周边酒店也不建议住。

都几十年老传统了, 还有衡阳火车站,30多年老传统了,现在还有大妈坚守岗位,虽然我从来没有试过,怕是仙人跳......

有另一个例子:假招嫖真骗人,一男子被一女引入旅馆,付款脱衣欲奸,女人说,等等,我去洗洗身子!一去不回,男子傻眼。怎么判案?

男子嫖娼(未遂),拘留7天,罚款五千。女人涉嫌诈骗,但数额较小,不构成诈骗罪,批评教育。

《孟子·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其义是:食欲与性欲,是人的本性。仁是内在的东西,不是外在的东西;义是外在的东西,不是内在的东西。

火车站的不正规,要去正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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