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94岁老人无人赡养,死后捐出“天价”遗产,儿女现身争夺

木子历说过去 2024-03-12 11:00:52

江苏94岁老人孤身生活60多年,死后捐出天价遗产,子女竟现身争夺,既然老人有儿有女,为何孤身生活60多年,天价遗产又从何而来呢?

1961年江苏省无锡市扬名村来了一个36岁的男子,此人就是曹法权,曹法权在扬名村一生活就是近60年,没有结婚,也没有儿女,曹法权刚来的时候是房无一间、地无一陇,只有几个兄弟姐妹和一些亲戚。

村里批了一块宅基地,兄弟和亲戚帮忙盖起了一间20平米的小房子,供曹法权一个人居住也够了,村里还分给了曹法权土地,就这样曹法权靠着种地为生,日子虽然不算富裕,也算安稳。

多年来也没有人来看望曹法权,每年除夕,曹法权都是被兄弟姐妹叫去或者在亲戚家吃饭,后来兄弟姐妹也都离开了农村,曹法权年事已高,无法再从事农业劳动,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居委会给安排曹法权做环卫工人,一个月有1800元的固定工资,曹法权自己种菜,平时也非常节省,加上亲戚、邻居经常照应,这1800元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

曹法权对于这份工作自然倍加珍惜,居委会也非常敬重曹法权,不仅称呼其为曹大爷,担心他孤独,每每有活动都第一个叫上他,每逢年节的慰问品必然有曹法权一份。

后来村委会还为曹法权申请了五保户,每个月能够领到220元补助,这样曹法权一个月就有2000元,对于一个农民而言已经是不错的收入,不仅如此,曹法权还能免费看病,每次看病都有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陪同,长期的相处让曹法权非常信任居委会,遇到麻烦时最先想到的也是居委会。

2003年扬名村被整改,成为了扬名社区,按照整改规则,曹法权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置换一套跟原来面积相等的房屋,也就是20多平米,二是补交17.77万元拿到一套118.7平方米的新房。

曹法权自然想住大房子,农村厕所都是在外面的,不占用居住空间,20多平米的楼房里被卫生间占据了几平米,自然狭窄拥簇,因此曹法权打心眼里想要100多平米的房子,只可惜曹法权没有那么多钱,也借不来钱。

此时曹法权连扫大街的工作都不能胜任了,于是居委会找到了曹法权的兄弟姐妹,商议赡养问题,他们家家都有难题,儿女们赡养他们可以,却没有义务赡养叔叔。

于是居委会和曹法权商议下签订了《关于曹法泉居住及养老生活等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内容是居委会自掏腰包垫付了17.77万元,让曹法权住上大房子,居委会保证每天有人照顾曹法权的饮食起居,为其养老送终,曹法权过世之后,其名下的不动产和动产均归居委会所有。

《处理意见》签订之后居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不仅每天都有人上门给曹法权做饭、洗衣、打扫家务,曹法权生病也有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从来没有延误过治疗。

2019年曹法权去世,享年94岁,居委会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其房间内有11万现金,一张18万的存折,加起来有30万元,其名下房产市值200万元,加起来足有230万元。曹法权和居委会双方奔赴的故事也被人们津津乐道,很多人都觉得这种养老模式可以发扬光大,可就在此时曹法权的四个儿女竟然将居委会告上了法庭。

孤寡老人曹法权去世后留下230万遗产,按照协议,这些遗产应归居委会所有,但是四个自称是曹法权子女的人竟来争夺遗产,那么遗产最终归谁所有呢?

四个儿女的出现才让人们知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曹法权1925年出生于扬名村,当时军阀混战,老百姓的日子那叫一个苦不堪言,而曹法权也年纪轻轻就背井离乡来到了上海,在工厂里找到一份工作,后来成家,过着清贫的生活。

1956年工厂搬迁到安徽合肥,曹法权一家跟着工厂搬了家,1959年曹法权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妻子吴阿多说什么都不同意,因为当农民和当工人的收入差距很大,而且城市里有更好的教育资源,能够让4个孩子有更好的出路。

但是曹法权心意已决,1961年他跟吴阿多离婚,一个人回到了农村,吴阿多一个人拉扯四个孩子,艰难自不必说。那时候四个孩子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父亲出门再也没有回来。

多年来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曹法权,也没有收到过曹法权的一分钱,因此他们都猜测曹法权已经不在人世,因此也没有想过去寻找曹法权。

吴阿多去世之前终于说出了实情,这么多年她心里一直记恨曹法权,为了去当农民,他抛妻弃子,让孩子们在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爱,让一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也改变了四个孩子的命运。二儿子吴海平得知真相后曾让孙子来名扬村寻找,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成行。

得知事情的经过,居委会也非常惊讶,因此58年里,曹法权从来没有提及过前妻和孩子,他们都以为曹法权是孤寡老人,四个子女提出要继承曹法权的遗产,这让居委会非常为难,毕竟他们和曹法权已经签订了协议,也履行了义务。不过居委会还是愿意做出让步,由四个子女平分曹法权遗产中的8万现金,不过四个子女都不同意,执意要继承全部遗产。

双方协商无果,曹法权的四个子女将居委会告上法庭,期间四个子女提出了很多质疑,认为居委会并没有真正尽到照顾的义务,比如曹法权家里安装了摄像头,他们认为这侵犯了曹法权的隐私权。

居委会证实安装摄像头是曹法权提出的,因为居委会无法24小时不间断照顾曹法权,曹法权身体又不好,他担心自己在家发病或者摔倒没人知道,就让居委会在房间内安装了摄像头,居委会定时查看,确定曹法权是否安全。

四个子女又提出2019年8月份居委会将曹法权送到了养老院,不到一个月曹法权就去世了,他们认为居委会和养老院狼狈为奸,害死了曹法权。居委会提供了曹法权的生活情况和就医资料证明当时曹法权已经彻底失去了自理能力,在曹法权同意的情况下,居委会跑了很多家养老院,综合评估觉得这家养老院最认真负责有耐心,就将其安排到该养老院。

曹法权在养老院期间也得到了很好的照顾,曹法权去世后,医院的证明也显示他是自然死亡,没有遭到虐待的痕迹。

此外居委会常年的照顾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供的证据中不仅有曹法权每年领取慰问品的明细,每月补助明细、就医证明、曹法权丧葬票据加起来6万元,还有双方签订的《关于曹法泉居住及养老生活等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

曹法权去世后,其丧葬的大小事宜都是居委会操办的,此时四个儿女早已知道父亲在扬名村,只要到所属派出所查找,很容易就能够找到父亲,却无一人前来,曹法权的葬礼上也无一个儿女出现。

2020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对于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曹法权与扬名居委会签订的协议真实有效,曹法权30万现金和名下不动产全部归居委会所有。四个儿女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至此这起纠纷终于落下帷幕,这也给被养老问题困扰的老人们一个新的思路。而至于曹法权为什么执意要回到农村,又为什么从来没有联系过儿女则成为了永远的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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