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大缺德事”绝对别碰,不然就是全民之敌,为何这么说?

胡廷勇 2024-10-05 17:27:48

从古至今,人们的生活里民俗风情众多,约定俗成的规矩也不少,虽历经千年,可有些仍需当下时代的人们去遵守。

特别是这四件极为“缺德”的事,哪怕是再坏的人,都绝对不可以去做。

不然不但会极易引发众怒,还会折损阴德,连死后去见老祖宗都不行,那到底是哪四件这般缺德之事呢?

古代农村粮食匮乏至极,家家难以饱腹,人饿极时可能做出失控之事,如吃树皮、观音土,乃至易子而食,这些在史书上皆真实存在。

倘若此时遇见一位刚生完孩子的妇女,那处于极度饥饿状态的人究竟会采取何种行动呢?

需明白,坐月子的女子此时身体极为虚弱,若这时有个饿极了的成年人去抢一位母亲的月子奶,她们着实毫无反抗之力。

需明白奶水营养极为丰富,那是滋养孩子的,大人若吃了,孩子就没奶可吃,可能会饿死,这般人往往会遭人鄙夷唾弃。

并且,月子奶源于女性自身排出,这属于极为隐私之事。在农村,若有人上门索求或购买,那简直是羞耻至极且道德败坏。

如今生活和医疗条件与古代大不同,不会有抢月子奶现象,但因女性隐私,若还吃就是人品差,一旦败露,会遭同乡唾弃且被集体排斥,让全家蒙羞。

最后需强调一点,除孩子父亲外别人不能吃月子奶。如今多是独生子女家庭,母亲奶水常过剩致涨奶,此时孩子爸得充当通奶兵来帮忙。

有些寡妇因严守妇道,能获朝廷赐予贞节牌坊这等古代妇女的至高殊荣,且这些赏赐对寡妇们颇具实质益处。

需明白,在旧社会时,寡妇是极弱势的,女人本就地位低微,何况失去丈夫的,家中没了顶梁柱,弱女子于封建男尊女卑社会,上老下小,生活本就困苦,此时还去欺凌,肯定道德有亏。

并且因长久以来都没有男性在旁陪伴,致使寡妇这一群体变得极为敏感。

在这半夜时分,倘若有人去踢寡妇家的门,即便啥事没干,那寡妇也百口莫辩,这定会让其名声遭受毁灭性打击,本就生活艰难的她们,连最后的声誉也将丧失。

即便有人好心帮他,也会被强行安上喜欢寡妇的恶名,那种人言可畏、能把人淹死的状况,恰是当时社会的模样。

众多寡妇往往会通过自尽这种方式来表明自身的清白,就是因为这样的情况。

别提去挖掘那些已然没有后代的坟茔了。要知道,古代人对绝户之事可是极为看重的呀!

像《醒世姻缘传》里所写:“趁着儿子还在,我早早死去,好让他披麻戴孝,送我进正穴,以免我死晚了,被人说是绝户。”

在农村,若有人绝了户,逢年过节时别家祖坟热闹非凡,绝户坟却凄清冷落,一旦遭破坏,可能许久都无人理会,致死者暴尸荒野,所以挖绝户实在是极缺德之事。

然而对于一些罪大恶极之辈,像古代皇朝中某些扰乱朝堂的阉宦,其在世时,肆意残杀百姓,拼命陷害忠良,将天下的恶事都做绝了。

死后遭仇家挖坟鞭尸以泄恨,这种行为虽能理解,但着实不可取,毕竟应尊重死者,遵循死者为大的原则。

在现代社会,不论仇怨多深,即便不是挖绝户坟,那也是万万不行的,毕竟有侮辱尸体罪这一法律,触犯了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或罚款或坐牢。

明明知晓哑巴无法言语,却还恶语相向乃至辱骂,这般人品德极差。而瞎子啥也看不见,若挨打,想还手都不知向何处。

想要报官讨个公道,却连欺负人的家伙啥模样都不知,完全处于孤立无助之境,只能白白受欺。

孔子曾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乃普世道德准则,告诫我们需尊重他人,切勿做出有损他人之事。

于当今社会中,那种打瞎子、骂哑巴的行径虽不再那般公然,但并未绝迹。仍有部分人对残疾人存有歧视或轻视之举,此般行为实乃错误。

这也是与社会良好风俗背道而驰且不被其认可的。

身为具备正义观念和道德的当代人,我们务必要将此当作警示,切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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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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