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
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它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
“凑够一撮人就走,管它红灯绿灯”
大家对这种现象应该也是见怪不怪了
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带来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而长期以来,虽然大家对闯红灯的行为都有些反感,却束手无策。但随着最近一个神器降临西安,相信这种现象会得到很大的改善。因为这个神器,就是用来专门抓拍闯红灯的行人。
10月2日起,西安市第一处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在西华门十字启用。
设置在十字路口的监控设备正对着人行横道,一旦人行横道信号灯变红之后,就开始对违法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面部进行抓拍,随后抓拍的违法当事人及人脸照片会在旁边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出来。
(这位老哥,算得上是西华门启用人脸识别技术后第一个被高清摄像头抓拍的闯红灯行人 )
电子显示屏分为4块,每2张照片可以清晰显示每位违法者的违法过程。一旦有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中途信号灯变红,行人的图片信息也会被抓拍下来。
交警莲湖大队副大队长赵武斌介绍,该系统启用后,通过监控抓拍、民警跟进教育和违法者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目前西安市已陆续完成10处人脸识别抓拍曝光系统的安装,分别在电子正街与丈八东路、长安路与雁塔西路、慈恩东路与小寨东路、朱雀大街与小寨西路、朱雀大街南二环转盘、雁塔北路与环城南路、文艺路与环城南路、北大街与莲湖路、北关正街与自强路、北关正街与龙首北路十字。
所以
不管你有多急的事
过马路切忌要遵守交通规则
惩罚其实是对
每一个人生命安全的守护
可能也有朋友会疑问:
曝光闯红灯照片信息,
会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吗?
律师表示,行人闯红灯本身就违法了交规,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交警利用系统抓拍闯红灯的行人是维护社会利益、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需要,是交警部门执法的一种手段,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另据记者了解,通过人脸抓拍识别系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者的照片等信息并非西安首创,此前已经在重庆、济南、江苏等城市实行:
深圳▼
南京▼
石家庄▼
武汉▼
而且除了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信息,个人户籍身份信息的部分内容及违法地点、处罚等也会随之曝光。同时,也有城市通过对交通违法者的信息提取之后,将违法行为与个人诚信系统挂钩,或者将个人信息通报单位等。
为什么要大费周折地抓拍行人闯红灯?
因为闯红灯的危害实在是太大!
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
为我们敲响了安全出行的警钟!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少一点争抢,多一分耐心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