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广告牌致3死,去年锈蚀为何未处理?

一只眼看世界 2024-11-25 15:52:54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金康园综合楼商铺招牌坠落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5家商铺的户外招牌设施突然坠落,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68.7万元。目前,6名轻伤人员已出院,但1名重症人员仍在医院接受治疗。遇难者与伤者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但逝去的生命和受伤的心灵,却永远无法弥补。

金康园综合楼,一座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的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5927平方米,产权人为刘泽民。事发时,综合楼共有14家承租户经营,四楼顶部建筑物为产权人自建。

坠落的招牌原为昆明方华蔬菜连锁有限公司所设,后历经多次流转、改装,直至事故发生。期间,虽有商户因金属钢架锈蚀严重而重新制作招牌,但整体安全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

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荷载增大。经调查,招牌总长26.25米,高2.1米,外挑长2.25米,主要受力构件由L型角钢和矩形方钢组成。由于外挑尺寸不合理,加之招牌上附加的杂物自重,导致荷载超出原支座的承载能力。在风荷载及落水振动长期作用下,第二、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最终发生倾覆坠落。

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只发文提要求,不见诸行动。联盟街道城管中队巡查检查“走过场”,长期发现不了安全隐患。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也未排查出重大隐患,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在整个出租经营过程中,只租不管,未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房屋管理人徐健峰同样认为户外招牌安全管理事不关己,是承租户分内之事。

在这起事故中,监管失控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从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到联盟街道城管中队,再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各级监管部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职。他们或敷衍了事,或视而不见,或督促指导长期严重缺位,最终导致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治。

除了监管失控外,责任缺失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作为户外招牌设施的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运行管理长期缺失。他们或只租不管,或认为安全管理事不关己,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盘龙区职能部门间的事故信息互通不畅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多部门在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短板明显,未能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这种信息不畅不仅延误了救援时机,也加剧了事故的严重性。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各级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房屋产权人、管理人以及承租户等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日常维护机制,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运行。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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