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静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黄兄弟啊!”戴着手铐掩面哭泣的男人是戚某成,他现在被警方带着来指认埋尸现场,被击溃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的戚某成在一具女尸面前放声痛哭了起来。
“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句话不无道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因为奸情丧了命,戚某成和于静就是因为这事儿才埋下了两人的孽缘。
戚某成和于静二人都有各自的家庭。戚某成的妻子蒋女士为他生下了两个儿子,但戚某成年轻时就是不务正业,儿子快到了结婚的年纪也没有个正经样。
蒋某为儿子以后打算,便想着外出打工给儿子存钱。
于静的老公黄先生是个老实人,二人生活虽没有什么情调,但也算和睦。
于静工作之余就在家相夫教子,黄先生也好好工作努力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后来黄某为了挣钱去到了北京,因为那里城市大,机会也就更多。
从此戚某成和妻子蒋女士、于静和丈夫黄先生就开始了异地生活,而这却便利了戚某成和于静。
因为两家原本就是邻居,蒋女士和于静是好朋友、黄先生和戚某成也是好兄弟。
戚某成早就盯上了好兄弟的媳妇于静,可之前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二人的配偶都不在家,这让戚某成终于找到了时机。他找借口把于静约到家里来送了她一束鲜花和一条丝巾并表明了心意。
于静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她顾及两家的关系。
但戚某成十分锲而不舍,久而久之于静也就把持不住自己了。
毕竟自己的丈夫不在家、也不浪漫,戚某成的追求让她有了很大的新鲜感,仿佛体会到了年轻人恋爱的感觉。
但激情过后,于静给戚某成打了预防针。明确表示二人可以这样处地下恋情,但是不可能离婚破坏原本的婚姻。
毕竟孩子也都长大了,加上原本就是邻居,如果事情捅出去就没法做人了。
这期间戚某成在一次偶然下去到了上海打工,于静开了个店面生意也不错。
他们就像异地恋的情侣一样,每月都会见几次面,有时于静去上海,有时戚某成回来。
戚某成本就和妻子感情不深,当初也是相亲结婚。
婚后二人感情也不好经常吵架,但为了孩子也一直没有离婚。
现在他有了于静,就想和于静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但在把这个想法告诉于静后,每一次都遭到于静的拒绝。
二人就这样维持了六年的地下恋情,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二人的事很快通过邻居的嘴传到了于静丈夫黄先生耳朵里。
黄先生本就是老实的人便侧面敲打于静让她为了孩子安分一些,不然影响孩子以后的婚事。
幡然醒悟的于静随即和戚某成提出分手,但他不肯。由于之前于静对戚某成提出的结婚要求的置之不理,被分手的戚某成一气之下就把于静杀了,他觉得于静玩弄了自己。
【法律分析】
警方在抓捕戚某成后他对此还三缄其口,最终在警方十几个小时的连番审问下他终于崩溃大哭了起来,并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交代了出来。
案件中的戚某成和于静为了一时的新鲜而走到了一起,激情上头时两人全然忘记了自己已经组成的家庭和养育长大的孩子。
为了自己“爱情”戚某成最终因爱杀了情人于静,事后还将其尸体掩埋,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中的戚志成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情将于静骗了出来,二人商量未果爆发争吵后掐住于静脖子使其窒息而亡,发现于静没有了气息之后不是悔过,反而是想着如何隐藏不被发现。
据戚某成自己交代,出于对于静往日的爱意并没有将她分尸,而是选择了一个偏远的高速工路下将其掩埋。
事后,他也十分后悔自己杀了于静,但他怕自己被判处死刑也不敢自首。
但戚某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他剥夺了于静生的权利,损害了于静的生命权,在被警察抓到后还不主动坦白,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判处了戚某成死刑。
古往今来,情杀的案件层出不穷,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将道德抛诸脑后,也不能做出任何违背法律的事情,否则终将会受到制裁。
大家对于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吗?欢迎来评论区一起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