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遭立案调查,权益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风雨伴 2024-06-27 06:09:20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6008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 号)。

律师表示,东方集团(600811)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报名参与索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日,东方集团(600811)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东方集团(600811)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4年6月22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600811)股票,并且在2024年6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2024年4月30日,东方集团(600811)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0亿元,同比下降46.0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亿元。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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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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