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哈尔滨要求如下
三禁止
即禁止占用城市快速路、消防通道、公交站台、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区域;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行为;禁止药品销售、活禽宰杀、危化品等摆摊设点销售。
减免业户相关费用
据了解,为缓解业主压力,南岗区将减免业户相关费用。对在早市、夜市及临时设置的摊区摊点、小区市场和店外经营的,免除相关费用。
三禁
一是禁止在行政机关、医院、学校、窗口服务单位,旅游景点,公园门口等重要区域周边经营;
二是禁止在新区的城市广场、商业步行街、公交车站、交通十字路口、绿地摆摊设点等重要交通场站等周边区域经营;
三是禁止在新区主干街路周边区域经营。在禁止区域,加强巡查管控,不得在街路两侧道路红线内进行硬铺装作为占道经营,对占道经营行为实施“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
四准许
一是准许设置临时占道摊区。准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民规范经营,红线外确定的区域应进行围挡营造市井场景。
二是准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准许临街商家门前1米内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招揽顾客,设置货物临时堆放点。
三是准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准许大型商业卖场在自有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
四是准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准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背街背巷等区域贩卖经营。
五规范
一是规范临时摊区和原有的早夜市实行防疫管理,指导经营者做好健康管理,力保复工防疫两不误。要有专人负责出入口管理和落实“防疫三宝”,并确保摊位距离在2米以上,控制人员流量,并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规范流动商贩在特定区域按时限贩卖经营,只限经营生蔬、花卉、食品和日用品等。商贩如需将摊位摆出,辖区执法大队要审核其经营项目,审核后,商贩才能在规定时限和区域内摆摊,确保摊位距离在2米以上,商贩要做好健康管理,规范经营。
三是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经营者保障安全,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不得侵害他人利益。
四是规范经营时不得产生油烟、噪音、不得露天烧烤。
五是规范经营者必须戴口罩,垃圾自产自清,保持环境卫生;确保顾客较多时有1米的等位距离,兼顾做到测温、登记顾客信息;严禁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