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制内工作的年轻人,在进入单位时,一般会被要求签署服务期协议,通常会是5年。这项内容,在公务员招录时即已告知。
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新录用的公职人员在特定岗位上,也就是你报考的那个岗位上服务的最低期限(含试用期)最少是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岗位或者考取更高级别的单位等。
由于高级别的单位竞争比较激烈,很多年轻人选择了“另辟蹊径”,也就是先考取一个低级别的单位,积累工作经验,等服务期满后再参加高级别单位的遴选。

比如,小张在2018年6月考取了县里的某个单位,他要在这个单位干满至少5年,也就是到2023年6月。在这期间,他不得辞职、调动岗位或者考取更高级别的单位。到了2023年6月之后,他就可以进行上述活动了。
但是,现实中,很多事情却是小张不能控制的。比如,小张由于工作能力突出,2021年10月被组织调(更多的时候是借调)到更重要的部门,比如,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无论是调动还是借调,都属于“调动岗位”,即便这不是小张个人的行为,而是组织的行为。
到了2023年6月,小张5年服务期满,可以参加遴选了。当小张兴致勃勃地提交了遴选报名表到组织部门去审核时,却被告知,其5年服务期还未满,不符合遴选的条件。
这让小张一脸疑惑:明明已经满5年了呀!怎么会没有满呢?组织部门告知他:他在服务期内,也就是2021年10月调动岗位了,离服务期满还有1年多时间。

这让小张更加疑惑:调动也不是他主动申请的,是组织安排的,他也是服从组织的安排,怎么在计算服务期时,又不认可呢?倘若他2021年10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调动岗位,又有可能被认定为“不服从组织安排”。这可让小张吃了个大亏。
好在小张还年轻,还有几次机会参加遴选。后来,小张又申请回原单位,继续干满服务期剩下的时间,待新一轮的遴选开启。如果小张年龄较大时进入体制内,而又有这个经历,就可能丧失了唯一一次的遴选机会。
相信在基层,和小张有类似遭遇的干部不在少数。他们本没有错,他们服从组织的安排,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是兢兢业业的工作。到最后,想要通过自身努力再次改变命运时,命运却给自己开了个玩笑。

这对基层干部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也让很多基层干部很无奈,更寒心!好在现在上级严格禁止从基层借调干部了,像小张这样的情况以后可能也不会发生了。但是这也给基层提了个醒:不能借调或变相借调干部了,要对干部的成长和未来负责。
年轻干部是一个地方的未来!服务期满后,无论还有多少年轻干部能留在本地,都是一笔财富。年轻干部经历多岗位锻炼是必要的,但是干过的活、流过的汗、加过的班、熬过的夜,还是要认可的!
要善待年轻干部!别让他们寒心!
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