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早上8点多,广州一宝马车与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宝马车因变道与出租车相撞,然后又撞到桥墩发生侧翻并自燃,据广州交警通报,宝马车司机已经死亡!
根据通报内容,暂未发现宝马和出租存在开“斗气车”的行为,但是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责任划分自然更是后话了!
然而,这起车祸已经引发不少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多数网友认为这起车祸事故,完全由宝马车司机变道导致的,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究其根本原因,也要考虑两车速是否存在斗气、别车的行为!即便不存在“开斗气”车,出租车超速,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一说一,单论这起车祸悲剧,毫无疑问,宝马车司机就是全责!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但出租车就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官方在通报中说了,两车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行为。当然,超速不是导致这起车祸的直接原因,但却加剧了这场车祸的严重程度。假设,出租车没有超速,或者低速行驶,宝马车主的结局或许会被改写!
有网友就刚了,超速是超速,超速了可以罚款,但事故是事故,随意变道就是全责!显然,这种想法太天真!如果在车祸之前,出租车超速与否都和车祸无关,但遗憾的是,出租车超速时,正好宝马车变道,然后两车相撞!
简单的说,如果这起事故发生时,出租车司机没有超速,不论宝马车的车主结局如何,出租车司机大概率是无责!而现实却恰恰相反,所以这次车祸,出租车司机是有一定责任的,只是责任很小而已!“出租车司机被控制”也说明了这一点!
最后,不得不说,出租车司机绝对是一个老司机,车技和心理素质都超强!面对突发情况临危不惧,丝毫没有下意识的向右打方向躲避(否则撞到桥墩的可能就是他了),被别车后,车头偏右,司机也没有向左急打方向调整车头,而是轻微的调整方向,整个过程可以说几乎一直保持直线行驶!不得不说,确实可以!
行,咱就说这些,最后呢,希望大家一定要安全驾驶,拒绝“路怒症”、“斗气车”,铭记交规,善待生命!
公平合理的分析 但是没开斗气车可能吗?
能在广州市这种地方开出租,技术不会差。
宝马安全性这么差???活棺材
自作孽不可活
如果他们开的都是电功自行车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所以应禁止汽车上路!
[得瑟]就是就是,难道他就没有一点点责任吗?
不排除宝马司机酒驾和毒驾,如果要打官司肯定要求宝马这边提供证据证明。
出租即使不打方向,刹车总可以吧。
我认为出租车司机的责任就是当天没有休假。
小编认为出租车超速正好导致别车人死亡,我看法相反,出租车速度还是太慢,否则宝马车追不上,连碰撞都不会,岂不更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