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钟先生在4S店买了一辆宝马二手车,没想到在登记的时候却发现这是一辆“六手车”。4S店振振有词地说:我们没有必要骗你!
今年8月20号,钟先生在杭州和诚之宝4S店购买了一辆宝马二手车,裸车价15万多一点。他接手时,这辆车已经开了三年多,5万公里左右。
在购物车过程中除了更换一次电瓶,其他都算顺利,不过后面还有个更大的“惊喜”。
当他拿到绿本的时候,发现这辆车已经过户了若干次。
绿本也就是机动车登记证书,该车的登记证书显示:2019年6月首次登记在一家公司名下;9月17日登转移登记为叶某;2021年9月转移登记为沈某;同月又转移登记为廖某;2022年8月转让登记为马某;2022年9月转让登记为钟先生。
总共过户5次,钟先生是第6任车主。这还是二手车吗?简直就是六手车。
当时销售人员没有和他提过这些事,只是说这是一位女士买的一手车,也就是说这辆车最早由一位士买下来一直开着,中途没有转让过。
钟先生觉得既然是一位女士买的,应该对车很爱惜,车况应该没什么问题。
在得知自己被糊弄后,钟先生找到当时的销售人员进行理论。对方说:原车主的确是一位女车主,后面的转让是在公司的几个法人之间转的。
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很容易查到真伪。
钟先生经过查询发现第2任车主叶某确实是首次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第四任车主是另一家公司的负责人。
其实,就算这几位自然人车主都是同一家公司的股东或者法人代表,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因为,汽车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该车的5次转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借口都是托词。
对此,和诚之宝公关部作出回应:前一任车主的确是一位女车主,是在我们这里置换购买了另外的车子。
他们认为机动车登记证上的信息很清楚,根本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动手脚。
和诚之宝公关部李女士说:我们销售肯定是以诚对待客户的,并不会做其他的事情。再一个登记证书肯定会到客户手上,客户马上就可以看到的,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
钟先生表示:如果提前看到绿本上的情况,根本不会以这个价格成交,甚至根本不会购买。
和诚之宝表示会安排有关业务人员和钟先生进一步沟通协商。
如何看待此事?
1、二手车只要是作为消费品出售的话,依然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约,二手车商之间的交易除外。因此,钟先生享有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2、4S店在隐瞒了车辆的重大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些信息对钟先生的购买决策起到很大的作用。
3、《消法》第55条规定了退一赔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钟先生有权要求销售者按购车款三倍赔偿,约45万元!
或露一爪一鳞
来回过户抵账了吧。
carry棋
买了几年还扯皮,也是垃圾,6手车还不是二手车,叫法而已,
66025
外壳好看的女人,6百手都不在话下,只要加油口还在
用户74xxx54
私下里二手车商的小生意,把车牌上到车上面增加牌照期限
星空下的尘埃
能买新车还是买新的,二手车不是懂行的,尽量别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