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脸了!”广东-揭阳,一位女子等电梯,没想到在电梯口遭到陌生男子猥亵。一开始时,女子并不知情,看到监控下的一幕后,每一个动作都让女子心情崩溃。
(来源:椒点视频)
小杨20岁,不仅年轻、而且还漂亮,那真是人见人爱、树见花开。
上周,她到揭阳游玩,在一家酒店住下。
星期天一大早,6点左右,小杨收拾一番后,提了一些东西,准备外出办点事。她来到了电梯口。
因为东西有点重,长时间提着勒手。于是她就蹲下来歇息、等电梯。
等电梯的过程中,一位男子也来到电梯口,年轻、身材健硕,穿运动鞋,休闲裤子,藏青色休闲上衣,左手戴手表,咋一看就是有品位的人。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男子看到蹲在电梯口的小杨,便站到她身后,不断做出顶胯的不雅动作。
其实,一开始大家并没有往坏处想,都认为,起得太早,伸伸懒腰、扭扭胯,舒展筋骨,健身运动,这些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是,定睛一看,该男子的行为明显有问题,不正常。
当时,小杨也没有意识到有问题,只是觉得好像是男子的手碰到了自己的头发。
不一会儿,电梯门开了,小杨一把拎起东西进了电梯,男子也跟着走进电梯。此时,天梯里就他们两个人。
即便如此,小杨也没有觉得有什么潜在安全风险,心想电梯里有监控。可是,让小杨觉得不对劲的是,电梯里人又不多,男子偏偏站在她后面,而且还贴得很近,甚至还发生了身体上的接触。
意识到问题的小杨马上跑出来,寻找其他人帮助。尽管此时她还不清楚,电梯里的男子是什么货色,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是什么好鸟。
男子看到小杨在寻求帮助,也就没有继续跟上。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小杨找到酒店工作人员,查看了视频监控。眼前的一幕让小杨心有余悸。
原来是自己遇到了坏人!竟然遭到猥亵。除了在电梯口,男子站在自己身后顶胯的不雅动作,还有在电梯里站在自己背后的身体碰撞、接触。一个最直接的明证是:当小杨跑出电梯后,男子提了一下裤子。
种种迹象表明,监控中的男子对小杨实施了多次猥亵的行为。
显然,该名男子的行为侵犯了小杨的合法权益,是非法的,也是不道德的。
从法律角度看,对他人实施猥亵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刑法》第245条,对猥亵、侮辱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应该依法予以严惩。
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是最重要的。那么,如果当事人遇到猥亵的行为发生时,孩怎样保护自己呢?
1.应当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的侵害,可以采取口头警告、大声呼喊等方式,让对方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非法的、不被社会接受的。
2.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图片、视频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报案处理。
3.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比如妇联、公 安、律师、媒体等,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微头条激励计划#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