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疆,陆军步兵第一百有九旅,有曹姓士卒,年方服役,职责在身。时至孟冬之月,假满归营,心怀不轨,私携禁物,欲售同袍,以图小利。其所携者,乃五十枚“丧尸烟弹”,内含依托咪酯,此物已被岛内法禁,列为三品之毒。
及至营门,安检之际,曹卒之秘终被发觉。军营之吏,慧眼如炬,当即扣押其物,并报于新竹之“宪兵队”,以究其源。案遂移送地检,以待详查。
闻此事,第六军团之指挥部,迅即表态,言及“毒品零容”,立场坚定。并令涉事之部,全力协查,依“刑惩并行”之例,严惩不贷,以示警戒。
吾观此事,深感痛心。夫士卒者,当以保家卫国为己任,岂可沉溺毒物,自毁长城?依托咪酯,本为医家所用,麻醉镇痛,救人于危难。而今却被奸佞之徒,混入烟油,诱骗青年,使之沉沦,实乃大恶。
台疆之地,青年乃国之未来,民族之希望。若任此毒瘤蔓延,不仅毁人前程,更将危及社稷之安。故当立法治之,严惩不法,以儆效尤。同时,亦需加强教化,使青年明辨是非,远离毒物,方能确保岛内之安宁,民族之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