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司法如何精准对接产业创新需求、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成为重要课题。人民法院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
图为4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在该院“浅草书屋”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采访。周子豪 摄
记者:四川作为西部地区创新高地,拥有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3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法院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责任重大。能否介绍一下四川法院在这方面的工作?
王树江: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应相伴而行。四川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四川法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科技创新,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保护力度。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围绕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以点带面,把平等保护、控本增效、赋能发展贯通办案全程。如宜宾法院高效处置某机械公司资产,吸引锂电企业入驻投资近20亿元,公司成功腾笼换鸟、更换赛道。三是强化府院联动协同治理。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联动工作格局,派出法官团队全程跟进传统产业“智改数转”项目,协同防范、及时化解涉股权融资、技术服务等法律风险。
记者:刚才您讲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四川法院在这方面将如何破题?
王树江: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职能是保护和激励创新、促进和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从数据看,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司法应给予其有力保护。下一步,四川法院将进一步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扎紧知识产权司法篱笆。一是通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在四川引入权威、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二是加强与相关省级部门的协同配合,理顺管辖、程序衔接机制,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为数据深度应用提供产权保护基础,增强新业态新技术的司法指引。三是探索开展提级管辖、示范诉讼,丰富知识产权参考性案例,促进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更加统一。四是依法惩治以创新为名扰乱创新秩序行为,妥善处置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记者:新质生产力催生了很多新的权益诉求,四川法院在这方面将会采取哪些司法应对的举措?
王树江: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对权益的保护既不能过于超前,也不能明显滞后。在法律尚处于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司法裁判明确导向、树立规则、提供指引,对发展新质生产力至关重要。从审判而言,持续增强新业态新技术司法指引,通过具有示范性的个案审理,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逐步确立涉人工智能、数据确权、虚拟财产等领域的裁判规则,最终实现从个案裁判到规则提炼,再到法律完善。从方式而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助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补齐专业领域审判人才短缺、培育周期较长等短板,加强审判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衔接协同,推动构建工作大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姜郑勇 吴莹丨通讯员:马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