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麦麦
俗话常说“有些孩子是来报恩的,有些孩子却是来讨债的”。
春节前后,因燃放烟花爆竹出事儿的不在少数。
先是四川一名9岁男孩放炮导致沼气爆燃,四周好几辆豪车直接被炸翻。
这件事刚过去没多久,山东菏泽一位网友又爆出自己的爱车被小孩玩火点燃,自己过去时只剩下了一个烂框架。
这可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山东这位网友称自己刚买的新车还不到一个月,就直接被烧成了废品。
看着自己的爱车变成一堆破烂,心好似在滴血一般。
事情发生后,警方无法立案,小孩家长的态度更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他们不仅不想承担责任,还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就算想赔,也拿不出钱。
俗话说“对付无赖就要用无赖的办法”。
车主也不是软柿子那样好捏,一个做法让人直呼“解气”!
一、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只是喝了顿小酒,一下楼却发现车被烧没了!
而这一切的源头,又是因烟花爆竹而起,肇事者又是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
1月10日,车主邱先生刚提了一辆比亚迪方程豹豹8顶配车型,总花费40多万。
没想到,还没新鲜一个月,爱车就“英年早逝”。
事情起因也非常简单,就是一个未成年小孩在路边放烟花把车引燃了。
1月30日晚上,邱先生开着自己刚提没多久的爱车去聚会。
到地方之后,他就将车停在路边,确保不会影响车辆、路人通行后才放心离开。
喝完酒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车辆附近围了一圈人,还以为是车子太帅招人喜欢。
没想到等他走近一看,却彻底傻眼!
自己刚提的新车还不到一个月,竟被烧得只剩下一个框架。
再加上火势太大,根本无法靠近,直到消防员赶来才制止住这场悲剧。
而邱先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车被烧毁,最后只剩下一堆废铁。
大火被扑灭后,他还想着去检查车内的证件之类的东西。
不过结果可想而知,早就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后来据邱先生表示,他抵达现场时,警察早在他之前就已经抵达现场。
并且经过调查取证发现,这场悲剧的起因竟是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
监控画面显示,一个小孩拿着仙女棒经过,并随手将还没燃尽的仙女棒丢进了垃圾桶。
10岁左右的小孩安全意识没有那么强,并不知道这个不经意的举动将会带来怎么样的安全隐患。
不一会儿垃圾桶就着火了,火势迅速蔓延直接引燃了路边停放的车辆。
而邱先生,则成了这场大火的“幸运儿”。
本以为找到了肇事者,就能找到对方讨一个说法。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小孩父母的态度却直接把他整不会了。
二、小孩家长称“无力赔偿”
警察通过监控确定了小孩的身份,并找到了小孩的监护人。
在铁证如山的监控视频下,小孩的家长也无力狡辩,并向邱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愧疚之情。
毕竟邱先生刚买的新车,还没暖热呢就被烧没了,这种事搁谁身上不生气啊。
只要对方态度诚恳,并给予补偿,他也不会多说什么。
但小孩家长显然没有照价赔偿的意思,还总是有意无意地提“没钱”“无法负担”这样的字眼。
眼瞅着对方将“破罐子破摔”贯彻到底,邱先生也是欲哭无泪,自认倒霉。
肇事小孩家长称“照价赔偿不太现实,不是不想赔,实在是没有经济能力”。
并且他们还打出苦情牌,说刚刚贷款买了房子,手中一点存款都没有了。
关于“赔偿”的问题,对方始终称自己没钱赔、无力承担。
看似像是在逼他们,但这场大火最大的受害者明明是车主邱先生。
把别人的东西打破,需要原价赔偿不是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吗?
难道就因为说自己手里没钱,就可以逃避责任吗?
对此有网友犀利地评价道“好一句‘无力赔偿’,无力赔偿卖房子赔就行了”。
除了赔偿进度受阻之外,警方这边又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
当地派出所调查清楚事情原委后,称肇事小孩由于年龄太小,并未达到立案标准。
目前,此案件已经调查终结。
这也就是说邱先生的车子被烧毁,警察也拿这件事没办法。
这一下可让邱先生犯了难,小孩父母没钱赔,警察又没法管,他找谁说理去啊。
随后他又找到了汽车保险公司,没想到保险公司又将他刚燃起的希望瞬间扑灭。
本来邱先生以为可以走保险获得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对这件事也不予受理。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汽车是被引燃,而非自燃,并且已经明确了第三方责任人,理应由肇事者赔偿。
邱先生这下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警察不立案、保险不理赔、肇事者没钱赔偿,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
显然他并没有接受这种结果,而是选择深究到底,寻求其他的解决方案。
三、深究到底、代位追偿
前不久,四川一小孩放炮引爆沼气,炸毁数量豪车的事件还历历在目。
如今没过多长时间,山东一个小孩又因烟花烧毁路人车辆。
难道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就只能自认倒霉、没办法捍卫自己的权利吗?
邱先生将这件事发到了网上,瞬间引发了网友广泛的关注。
其中也有不少网友向他提出了建议,称可以尝试走“代位追偿”的方式解决问题。
“代位追偿”就是先由保险公司赔付损失,再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
有些懂行的网友也说道“代为追偿肇事孩子家就惨了,车主几天就能拿到保险公司给的全额赔偿,之后会直接冻结肇事方的资产,直到他们将赔偿款还清”。
其实“代位赔偿”这种方式,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如果肇事家庭一开始就愿意照价赔偿,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对此,还有网友犀利地指出“走代为追偿,你没时间耗,但保险公司有,甚至会在孩子成年的时候直接上诉”。
陕西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也指出,年轻小的孩子确实不负行政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
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涉事孩子的父母必须要向车主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邱先生已经和律师沟通,商讨解决办法。
并从公安部门调取了相关材料,打算进一步和保险公司交涉。
至于被烧毁的车,只能暂时搁置,并且邱先生又重新订购了一辆。
结尾:
这件事再次给大家提了个醒,社会不仅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约束和安全引导。
身为家长,更要加强家庭教育,看好自家的孩子。
否则孩子闯了祸,身为家长必须承担责任、收拾烂摊子。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一句“无力偿还”就想逃避责任,任谁也不会接受。
对此事您怎么看呢?欢迎一起分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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