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过后,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开启奔跑“加速度”,争夺“首季开门红”,为助力企业跑出复工复产“加速度”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整理了节后复工复产环境管理指南
@新年开工的你,请收好!
01、检查废气治理设施
UV光解、低温等离子等设备与水喷淋塔直接相连的,检查防潮处理措施是否到位,避免发生电气安全问题。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周边应配置消防箱,内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器等防火器材,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等环境保护设备高于建筑物或安装在建筑物顶端的,应严格落实防雷措施。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建立运行维护台账,健全设施档案管理。
施工工地检查是否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措施,使用国三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正规渠道合格的油品。
02、检查废水治理设施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储罐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需建立健全台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完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有限空间安全标识。
定期检查防坠网,护栏等防护设施及救援相关防护装备。
03、检查固体废物管理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涉及到贮存废有机溶剂、废涂料染料等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应使用防爆电气,配置消防设备设施,保持通风。危险废物贮存仓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类收集、贮存,严禁室外堆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废的,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运行转移联单。
加强2024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与台账申报登记填报,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04、检查自动监测设备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于2023年1月1日起,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制造和造纸等行业正式施行,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做好运营维护,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排污单位需要注意的主要是“自动监测设备维护”中的基本信息维护以及“数据补全”当中的手动补全相关内容,及时进行“数据有效”板块中的证明材料录入,即可满足日常维护要求。
05、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1.已经领证的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记录的内容和要求,复工复产后需及时记录排污口、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情况及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并将档案妥善保管。
2.按要求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已领证的排污单位应按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有明确监管要求的排污单位还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及时上传执行报告如实公开排污内容。按照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对执行报告内容、频次和时间的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编制本单位的执行报告并公开。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