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恶魔少年杀同学埋尸,引众愤,被害家属群众纷纷强烈要求判其死刑!
有专业人士提出,三恶魔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根据具体犯罪手段情节,可以判处其死刑。
此观点引起热烈响应!
反对教条执法,不墨守陈规,及时修改法律,严厉打击惩治未成年犯罪,才能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维护被害人的生命权益。
一、不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使多少霸凌者,未成年人犯罪者逃脱了法律制裁?
又让多少未成年人白白蒙受被害之冤?多少父母,家庭承受着无奈之痛?
这样的法律规定本身就已失去公正。
二、不公正的法律对家庭教育起着错误的导向作用,不可忽视。
三恶魔杀人,也判不了死刑;不满13岁伤害强奸,当场被释放,10岁少年将4岁女孩杀害,可以继续上学。
被害方悲痛欲绝,不少犯罪者则偷着笑。
我们的孩子偷东西了又犯什么罪了?
他打你,你就勇敢的打回去!
无疑这是法律不良误导,及反作用造成的结果。原来的冤未得到伸张,还可能导致新的犯罪。
三、虽然许多学校及老师表态,对校园欺凌“零”容忍,但因管理,多少老师被讹诈的事情也不少见。
不敢管不愿管,管得不到支持,使校园霸凌更加猖狂。
没有法律依据与支持,成为学校与老师无法管理的永久之痛。
如果把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3岁强奸被释放,12岁杀人不立案,在课堂,在学校宣讲,将是什么样的反应与效果?
是否存在告知学生效仿犯罪的嫌疑?
四、法律规定的价值取向,必定会影响整个社会人们的心理和风气。
其结果必定是不负责任,缺乏正义感,不敢与违法犯罪做斗争。
因为,人们不但怕受到伤害与报复,更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结语: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突破教条主义的束缚,不墨守成规,及时修改法律。
一、废除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
二、废除不满18岁不适用死刑的规定,不搞一刀切。
如故意杀人,死一伤一,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可以适用死刑,或分情况无期徒刑(不得减刑)。
三、对不是杀人,重伤害等犯罪,必须采取其它严厉的法律措施。
如公开宣判,宣布罪行,游街示众,定期循环等。
犯罪较轻,本人及家长道歉,认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得到被害方谅解的,可以不入监,或免除刑罚。
建立良法,打击犯罪,保护被害,引导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步入正轨,让人们的思想行为及风气逐步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