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镇坪县,一单位门口“执法大队”的牌子被人换成了“执法犬队”,涉事单位立即报警。
不得不说,这个恶搞者胆子实在太大了,这不是赤裸裸的羞辱人吗?
就算该单位在处理公务时有些做法不太妥当,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人吧?
就在网友猜测有人在挟私报复时,案件已经告破了,凶手居然是一名年仅10岁的熊孩子。
据报道,事发当天是6月27日18时40分,孩子在涉事单位门口玩耍时,看见其中的一块标牌上脱落了一角,于是就大胆地撕了下来,并贴到了另一侧“执法大队”的“大”字上,就这样大队变成了犬队。
孩子的无心之举,居然被网友发现曝光,最后还成为了热点事件。
涉事单位表示,他们决定不予追究,只是责令其监护人加强监管教育。
为什么短短三天就能破案?说到底还是因为涉事单位有人提供了重要线索。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端午节当天,局里打扫过卫生,当时还拍下了照片,字没有被换掉。
端午节是6月22日,事发当天是6月30日,那么只要重点查查这七八天内的监控就可以了,这无疑大大缩短了工作量。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此事的调查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原来涉事单位在出事后不敢马虎大意,也进行了自查。
他们通过监控曾拍到一男子接近过执法大队的牌子,但可惜的是没有拍到面部特征和具体动作,究竟是不是他还不好说。
现在看来,应该是意外,因为孩子已经承认了一切。
不得不说,孩子确实太胡闹了,10岁的年纪,至少是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了,应该懂得基本的汉字使用。
他把扯下的一点贴到了大字的右上角,让大字成为了犬字,看来也并非纯是无心之举,至少是有恶作剧的用意,家长确实该管管了。
第二个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的是涉事单位的宣传部门,找的什么破广告公司,风一吹上面的字就掉下来了,还没用几个月呢,质量明显不合格,不知道有没有吃回扣。
以后要找靠谱一点的公司,千万不能因为省钱而再闹出这么尴尬的事情来,这种发生第一回还能当笑话看,发生第二回估计要处理责任人了。
最后,涉事单位也应该引以为戒,因为事发后居然有一大波网友在冷嘲热讽,显然有很多人觉得是单位处事不当受到的打击报复。
那么涉事单位究竟有没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呢?还是应该好好的检查一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提升为老百姓的服务质量,总归是没有错的。
看来十岁的孩子都懂了,深入人心啊
没有监控丶没有证人,三天破案,神速啊!某某香的案子怎么就这么难破。对比鲜明啊!
小孩没有胡闹,只是反映了社会真实情况
仅仅三天案件就告破,凶手是一名十岁的孩子。孩子打人杀人了?凶手?应该叫作案者。
幸亏是个孩子,万幸…这要是个成年人,估计的先挨一顿,然后会得什么病死亡了…
小编用词不当。应该说闹剧的始作俑者!
这理由[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真是越来越荒唐了
6月27?之前官宣不是说已经好久了吗
多贴切啊,这孩子真有才![得瑟]
十岁孩子?难道是书法大师,这个点涂的是有一定水平的[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十岁孩子?!这个孩子智商非常高啊
孩子请告诉大家,你是怎么想起来把那一点移花接木到“大“字上的。
摄像头竟然没坏
如果孩子走丢了三天绝对找不到
凶手?是不是字眼用错了
孩子最诚实[点赞]
偷车的3年也破不了
派出所里死的人到现在监控都没有
这个孩子值得点赞
凶手?
十岁孩子承认了,不会给了孩子糖?
10岁的孩子都看破红尘了
少年强
编,编,编花篮,编到鼠头变鸭脖。
凶手用词不当,小编词汇严重缺乏,譬如作案者、操刀者等等[得瑟]
我摩托车偷了十几年了声音都没有
打了谁的脸?讽刺了谁?
书法天才!!!王羲之十二岁时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造诣!!!!
连小刻都懂这个字读犬
这个速度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