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任新中国第一届中纪委书记前后

三十一画 2024-02-14 19:16:10

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朱德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朱德从此开始了他五年的纪检生涯。

朱德

亲自纠正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建国伊始,党的建设面临着严峻考验。七届二中全会以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随着全国性胜利的到来,党员由300多万人发展到450万人以上。广大党员干部在各条战线上努力工作,党在全国人民中具有很高的威望。但是,也存在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少数党员在革命胜利后滋长了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的官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另一个是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不少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行为。根据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重点,朱德领导中纪委和全国各级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抓住 些典型事件及时处理,以教育全党。 他还常常过向中央纪委负贵处理的重大案件,并按时向中央报告工作。

建国初期,有些地方的党员干部在进行征粮、收税、劝购公债、减租、土改等项工作中,往往为了单纯完成任务而强迫命令,发生不少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引起群众的不满。1950年5月31日,华东局的个通报中反映浙江省萧山县有两个区多山产竹,耕地极少,大部分群众以造纸为业。但当地干部却忽视这一地区特点,有的村在划阶级时将槽户主划为地、富,工人划为贫雇农,劳力强、工资收入多的工人划为中农。在反霸中刚斗争了槽户主,而在征粮时又对没有田的手工业者派粮,无粮可缴的只好抛售土纸,致使纸价暴跌,形成绝大多数槽户倒闭,大批手工业者失业,竹山荒毁殆尽。

朱德

朱德对这个通报所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代中央起草了转发这个通报和对手工业政策的指示,指出“萧山县此种破坏手工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党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根本方针,是 种自杀政策,是绝对不允许的。对负有造成此种错误之主要责任的党员干部,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我们对手工业的政策是扶助、改进、推广和保护的政策,而不是乱划阶级、乱斗争、乱征税的破坏政策",对各种手工业“必须严格保护,不得侵犯,否则会严重税离群众,并大大阻碍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过问轰动一时的“纪凯夫”案件

1952年1月,朱德写信给毛泽东,报告了一起利用职权压制民主、逐陷好人、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事情是这样的,1950年9月间,武汉市医务部门曾有人匿名写信给毛泽东,揭发武汉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官停主义、工作失职(拒绝接收南下大军的急症病伤员,致使个别病伤员失治而死)等错误,中央要求武汉市委负责处理,武汉市政府将来信转给卫生局党组织查处。 宋瑛见信后,却认为写信人是“动机不纯,有意破坏”,臆测这封匿名信是市属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纪凯夫等三人所写,并找他们核对笔迹,强迫他们承认错误。分管政法的副市长周季方支持宋瑛“追查控告人”。

1951年4月,武汉市第二医院发生一起盗窃保险柜公款的案件。周季方、宋瑛等又蓄意嫁祸纪凯夫,指示公安局将纪逮捕,长期拘押逼供,并逮捕配制盗款所用钥匙的铜匠,逼使铜匠隐瞒真相逐陷好人。至此,他们还没有罢手,进而将盗窃案说成是“政治阴谋”,捏造证据证陷纪凯夫是“特务”,并对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的一些党员干部进行压制打击。根据宋瑛的反映,市委在未作深入调查的情况下支持了周季方的做法。

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了解真实情况后,都对此事提出不同意见。《人民日报》还在1951年9月11日于“党的生活”专栏公开批评宋瑛、周季方压制民主,侵犯人权的错误,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干预下1951年11月间,以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主,包括11个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武汉市第二医院,经过3个星期的认真调查,得到了大量的人证物证,肯定盗款人是医院党支部书记王清,而纪凯夫完全是无率者。检查结果还认定:王清伙同宋琪合谋嫁祸于纪凯夫。 检查组于12月中旬结束了调查工作,撒离医院,并起草了对此案的检查报告。

朱德

朱德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这样一个明显简单的事件,竟弄得如此复杂,久不得决,是由于周季方、宋琪等人宗派主义和极端恶劣的思想品质以及武汉市委负贵同志的主观主义所造成的。 "“这一问题的严重不仅是速陷了纪凯夫,而更重要的是这样种性质的错误 竟发生在武汉市的领导机关,而领导人直到现在尚不觉悟,故有向您报告的必要。

1952年元旦。 毛泽东致电中南局:“周季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侵犯人权,立即速捕法办。 “中南局于2月15日作出了“关于武汉市委、武汉市政府党组错误地处理武汉市立第 二医院盗款案给武汉市委及市政府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员的处分决定” 决定给武汉市委和市政府党组以指贵的处分并实行改组。对于直接处理此案有关的几个负贵同志则分别给以如下处分:“市委书记张平化同志对此案的错误负有直接的责任,但已作了比较认真的检讨,故从轻给予当面警告的处分并降为副书记:市委第一副书记兼市文化教育党组书记员德峰同志,对自己直接领导下的犯法行为, 不仅未能及时教育制止,且对压制民主一 贯支持, ·.且直到最近也未深刻检讨自己的责任,决定给以撤销工作的处分。“2月16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中共中央中南局处理周季方,宋瑛等阴谋陷害案的消息,并发表社论。 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亲自到医院慰问纪凯夫,并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坚决保护人民检举任何政府工作人员所犯错误的民主权利的。如果有任何政府工作人员敢于向检举人进行报复,人民政府是要坚决予以制裁的,不管这种人职位有多么高,功劳有多么大。 “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刑事审判庭公布了对此案主要人员的判决“王清偷盗公款,隐瞒罪贵,捏词優告陷害他人,处有期徒刑6年。宋琪压制民主,都意评陷,转端报复,侵犯人权,处有期徒刑2年。周季方压制民主,侵犯人权,处有期徒刑9个月。 对于“纪凯夫案件”认真、严肃的处理,在全国上下引起了震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许多人给报社和有关部门来信,赞扬共产党的大公无私。

建议纪委要配专职书记

中共中央发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徐主义的“三反”运动后,朱德立即指导中纪委和各级纪委紧张地投入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展开办案定案工作。运动开始不久,1952年1月6日,他写信给毛泽东, 报告中央国家直属机关开展运动的情况, 并说这次运动把过去整不到、整不掉的问题都提出来了,丰富了整党的内容。

1月26日,朱德再次写信给毛泽东, 提出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他说: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对于反对党员违法乱纪的行为、加强党的纪律性 巩固党的组织起了一定的作用和获得一定的成绩, 但纪检工作赶不上实际的需要, 主要是对重要案件的处理软弱无力和对 般案件不能及时检查处理。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各级党委对纪律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积极领导和支持这一工作,同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和委员一般均系兼职,无暇顾及或很少顾及纪律检查工作,加以办事机关还很不健全,专职干部的配备迄今不足半数,这样对重大案件的检查,困难就更多。

为了克服上述缺点,朱德提出三点意见: 、贵成各级党委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党委会议应定期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对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委应给予及时的指示, 在检查处理案件时,党委应给予纪检干部以有力的支持。全办事机构,充实专职干部。三、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分工合作,互相辅助。

毛泽东对朱德这个报告十分重视,在第二天就批示“同意这样做,请安子文同志根据此项意见用中央名义起草一个简单的指示(不要太长)。"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规定第级党委必须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党委会议上应定期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党委应予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以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第 要选调和提拔批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具有 一定的政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到纪律检查部门工作应该健全各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第三、各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可酌情实行合署办公,分工合作,互相辅助,加强联系,做好工作。

2月初,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相结合进行的指示》,要求全党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党员标准八个问题的教育,并分期分批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重新登记。 这项工作到1954年春基本结束,有32.8万余人被开除党籍或被劝告退党,与此同时,接收新党员100多万人,全国党员人数从1950年底的580万余人发展到636万余人,新建立党的支部8万多个。

1952年6月22日,朱德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党纪律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告中说“三反”运动开展以来,有效地揭露了党员干部中的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根据华北、华东、东北、西南、西北五个地区六月初的报告,揭发出的贪污分子和有贪污行为者中,党员占16.5%,其中有2万人左右被开除党籍。报告说:“三反”运动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次有领导的、发动群众的、全体规模的、有系统的纪律大检查运动,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和考验,证明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好的,犯有违法乱纪错误的干部受到了应得的处分。

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三反”运动采取大搞群众运动的做法,发生过一些过火的行为。在运动收尾阶段,朱德根据中央意见,指导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 进行了大量的定案处理和复查工作。到1953年春, 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进行了重点复查,对运动中发生的一些过火行为和处理中的偏差作了严肃的纠正。朱德将这作情况,也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专门写了报告。

朱德和毛主席

高饶事件发生后,大力倡导党内团结1953年底起,中共中央内部开展揭发批判高岗、饶激石反党分裂活动的斗争。在全国胜利后不久,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中出现这样严重的斗争,这是朱德原来没有想到的,他后来说“直到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我才认识了高岗、饶激石的反党面目,认识了反对高饶斗争的严重意义,并坚决地拥护这一斗争。 ”在1954年2月召开的七届四中全会上,朱德对高岗、饶激石的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说“党内要大大提倡团结。历史再证明,当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都团结一致的时候,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就能充分地得到发挥, 革命事业就大大地向前发展;反之,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就削弱,革命事业的发展就受到损失,受到挫折,以至于失败。我们应当在《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的指示下,提高阶级觉悟,清除那些不健康的现象,增强党的团结。

朱德认为,目前不利于党内团结的就是在一部分干部中滋长着个人主义、骄傲自满的情绪。他们斤斤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计较个人的地位荣誉,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以功臣自居,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接受人批评监督,甚至产生一种极端危险的思想, 认为党是军队创造出来的政权是军队建立的。这种完全错误的思想如果不受到坚决制止, 任其存在和发展下去,就可能走到破坏党的团结的地步,使革命事业遭受损害。为了肃清高岗散布的“军党论”的错误影响,朱德多次在军队干部中讲话,强调军队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建设和发展起来的,是在党的领导之下战胜了敌人的。党是军队的领导者,军队是党发展革命和巩固革命胜利的工具,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军队。全军每一个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忠实地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和人民的工具。

朱德毛主席和周总理

1955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朱德再次作了揭发批判高岗、饶激石反党分裂活动的发言,要求全党同志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1956年9月,党的“八大”在北京举行。朱德出席了大会,并在大会上作了《加强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的发言。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朱德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朱德兼任中纪委书记前后共5年零7个月时间。1955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改成监察委员会,由董必武担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朱德出席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和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5月6日,朱德在会上讲话,对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新建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在这以往的5年多时间里,朱德主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为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克服党内各种不良倾向,保持党的优良作风,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倾注了许多心血。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这些时间内处理了近30万起案件,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克服党内纪律松弛现象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曾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的王从吾回忆说“朱德同志以身作则,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带领大家认真负责地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在全国解放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违犯觉纪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对许多重大事件作了严肃的处理,从而使我们能够从纪律检查方面来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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