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上传的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掩埋的事情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青少年欺凌和暴力事件,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还给加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本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受害者舅舅看到孩子遗体的部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并且在警察和村支书在寻找孩子时去询问时3人,均撒谎表示没有见过受害者。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再次回到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未成年人杀人是否需要负责?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当然,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未成年人杀人行为同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加害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虽然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与成年人存在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可以滥用法律,为所欲为。
事实上,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已有明确规定,只是在处罚上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情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本案为3名犯罪嫌疑人为中学生,估计也就十四五岁,均为未成年人,死刑和无期肯定不适用了。具体判罚多少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其实现在的孩子心智相对以前是成熟不少的,对于事情的对错还是有判断的。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也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的情况,给予一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本案中,先不管霸凌的事情。这么小的年纪见到死人不害怕吗?受害者面部还被铁锹铲的面目全非,不论是这个伤是受害者生前还是死后造成的,同类的鲜血和生命他们就不害怕吗?成年人都会有胆怯,这几个孩子怎么敢的?个人觉得国家还是得加强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处罚力度,对于这种恶性事件应当给予严厉的惩治。
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青少年欺凌和暴力事件往往源于多种因素,如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不当、社会环境等。因此,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受害者长期遭受到霸凌,作为学校的老师真是不是失职?一点都不知道?作为父母不知道自家孩子什么德行,欺负别人还是受欺负?不进行教育,不进行保护干预?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石。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朋友圈、兴趣爱好等方面,以便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引导和纠正。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主阵地,应当承担起教育责任。学校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重视学生的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以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法制教育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反欺凌、反暴力机制,确保学生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也具有重要影响。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空间,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同时,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通过举办公益活动、开展心理援助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愿我们的孩子远离不法侵害,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