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给腾讯医典写了篇文章,《代孕两重天:郑爽弃养背后,还有1500万对不孕不育夫妇为求子痛苦挣扎》。文章比较长,有兴趣的不妨挪步一阅。
在我看来,代孕技术的伦理问题,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紧密相关;反过来,如果代孕技术合法化始终不能摆上桌面谈,这些法律问题将永远不可能健全。这是一个悖论。
从郑爽略显神经错乱的回应中,不难看出来,她在与张恒的过往关系中,可能的确是个受害者。但是,公众的关注点,已经不在这方面,代孕以及弃养,才是焦点。
那篇用中文读着很拗口,翻译成英文才更为通顺的回应,郑爽主要想说的有三层:代孕是她的隐私,是张恒在害他,她没有犯法。
不能说,她说的完全不对。代孕在美国合法,她明码标价与代孕妈妈做生意,正常付钱正常签合同,拿到了出生证明,好像没什么问题。
代孕在我国犯法,犯的也只是卫生部的部门规章,不是刑法。富人在国外代孕,因此不是什么新鲜事,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代孕孩子回国入籍,也没有法律障碍。
至于弃养,毕竟没有十月怀胎,哪怕有血缘关系,感情大概也很淡。就算自己怀自己生,把亲生孩子送人的也很多,那种高月份去做流产手术的,就更多了。
岔开说一句,要不是美国不让高月份流产,这两个孩子估计早没了。我们很多人反对代孕,反对高月份流产这种更为残忍的“杀人”行为的,貌似却不多。
其实,我并不反对有限制条件的代孕合法化,也曾写过文章(代孕合法化,是时候放开了)。因为,禁止代孕根本影响不了郑爽们去国外代孕,只会把那些不孕不育的普通家庭的正路堵死,无奈进入地下黑市。
代孕的伦理问题,需要用法律去规范,由律师等专业人士更多提前介入;不规范的地下黑市,得不到法律保障的私下行为,才是更多代孕伦理悲剧产生的原因。
但是,像郑爽这种并非不孕不育的女星,仅仅为了身材不走样,为了免于十月怀胎,将生育行为商品化,把代孕的孩子当成物件,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丢,我肯定是反对的。
郑爽之所以觉得委屈,除了张恒别有用心的曝光,应该主要是因为——在她的圈子里,去国外代孕,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网友翻出来徐静蕾早年接受采访的一段视频,徐静蕾公开说:我是准备找代孕的,这很正常,我身边很多人都这样,双胞胎三胞胎全都有。
可是,被拉出来接受千夫所指的,却只有郑爽一个。这应该是郑爽此刻最为愤愤不平的吧:女明星都这样啊,她们早就这样了,凭什么只骂我?
的确是我们少见多怪了。那些怀孕前后,身材丝毫不走样,好到简直违背自然规律的女明星们,之所以迟迟没被曝光,大概只是因为少了一个张恒吧?
预感到,这种瓜,会成为连续剧。更多大瓜,应该已经在来的路上。郑爽并不孤单。
小帽子love
只有自己怀胎十月,才能更加珍惜自己的宝宝。母子连心,那是这种有钱人能体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