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进入优胜劣汰时期

融旅 2018-09-30 19:29:43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坚决淘汰一批缺乏产业前景、变形走样异化的小镇和小城镇。

通知明确,有关部门按照《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已公布的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中,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适时公布整改名单,有关情况及时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创建名单外的小镇和小城镇加强监测,视情况动态公布警示名单。

通知明确了典型特色小镇条件和典型特色小城镇条件。其中,典型特色小镇基本条件是:“立足一定资源禀赋或产业基础,区别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利用3平方公里左右国土空间(其中建设用地1平方公里左右),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集聚高端要素和特色产业,兼具特色文化、特色生态和特色建筑等鲜明魅力,打造高效创业圈、宜居生活圈、繁荣商业圈、美丽生态圈,形成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创新创业平台。”

典型特色小城镇基本条件是:“立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精简高效的体制机制,实现特色支柱产业在镇域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在国内国际市场占一定份额,拥有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镇区常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带动乡村振兴能力较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政建制镇排头兵和经济发达镇升级版。”

0 阅读:30

融旅

简介:在社会发展中关注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