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EB-1A移民申请条件解读

蒋百庚说美移 2024-07-19 17:51:47

美国职业移民,是指申请人通过获得美国雇主提供的永久性工作机会,并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的移民。根据不同的职业类型和申请人的背景条件,美国职业移民可以分为多种类别,包括EB-1、EB-2、EB-3、EB-4、EB-5等。其中,EB-1A杰出人才移民项目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吸引全球杰出人才赴美做贡献的重要途径。

EB-1A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杰出人才移民。所谓的"杰出人才",通常指的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等领域具有卓越才能和显著成就的人,他们往往在国家级或国际级别上获得了认可和奖励,展现出在某一专业领域的顶尖水平。EB-1A正好给这些各领域内的领先人才提供了申请美国绿卡的渠道,EB-1A也正是美国移民局在全世界范围招贤纳士的工具。

所以,美国EB-1A杰出人才绿卡申请的过程,也是申请人自证是“杰出人才”的过程。移民局也为申请人自证提供了两种申请指导,首先就是如果申请人曾经获得过国际知名大奖,例如奥斯卡、诺贝尔、奥运冠军等奖项,那么申请人凭此一奖就可以直接申请EB-1A。但现实申请中,通过这种大奖来申请EB-1A的人绝对是凤毛麟角。美国EB-1每年有4万个固定绿卡名额,EB-1A按一半来算的话也有2万个(EB-1A在EB-1中占比超50%),但这些大奖平均下来一年才几个人。如果都依靠国际知名大奖来申请EB-1A,那么EB-1A就形同虚设了。

美国移民局也深知这一点,退而求其次移民局又提供了另外一套EB-1A的申请指导。移民局另外制定了十项申请标准,申请人如果能满足三条及以上,也算自证了“杰出人才”。EB-1A十项标准具体如下:

1)荣获奖项:因杰出成就获得国际或国家级的奖励奖章;

2)媒体认可:因专业成就被全国或国际性媒体专门报道;

3)协会认可:加入有资历和专业水平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协会;

4)重要角色:在享有盛誉的组织或团体中担任重要角色;

5)评委资格:担任过专业评委或受邀评审他人作品;

6)重大贡献:在本专业领域有所突破弥补空白地带;

7)学术研究:在学术性刊物发表过专业文章或出版专刊书籍;

8)同行高薪:因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领取到高薪和高报酬;

9)作品展览:举办具专业性和原创性的有影响力的展览;

10)商业价值:在艺术领域创造出相当高的商业价值。

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最后,律所也要提醒所有申请人:EB-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申请美国绿卡,一定多做功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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