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金庸不敢写《神雕后传》,你看是谁强娶小龙女,杨过生不如死

诗与远方呐 2024-11-25 00:11:48

《神雕侠侣》也可以被视为《射雕英雄传》后传,因为此作的主线剧情基本算是无缝连接了前作,当年穆念慈怀中那个婴孩被郭靖夫妇赐予“杨过”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注定会有一段不凡的经历,后来果不其然,他成了续作中的主角。

不过《倚天屠龙记》却无法被视作《神雕后传》,原因也很简单,毕竟原著中除了前两回的“郭襄闯少林事件”与前作相关之外,后续的剧情是发生在数十年之后,属于是全新的故事了。

(杨过、小龙女剧照)

所以在《神雕侠侣》到《倚天屠龙记》正篇故事发生的时代之间明显还有不少江湖趣事值得细说,尤其是当年杨过夫妇退隐之时尚处于当打之年,金庸为何对这段故事避而不谈?莫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一、携手退隐

说那杨过与小龙女是金庸全书最惨的主角,也不为过,他们的人生路上处处荆棘密布。

黄蓉也曾对郭襄说过:“过儿一生孤苦,他活到三十多岁,真正快活的日子实在没几天。”

所以到了故事结尾,他与小龙女在绝情谷底重逢,又在襄阳大战中立下大功,最后在第三次华山论剑时被推举为新一代的五绝,他也确实是该退隐江湖享受余生了。

从明面上来看,杨过与小龙女也确实是有了退隐之意,他们拜别群雄之后就走下了华山,似乎就这么绝迹江湖了。

所以他们真的退隐了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倚天屠龙记》中,金庸就安排了古墓派的传人黄衫女子登场,她最初是被史夫人和史红石请出来,这至少说明了一件事,古墓派与江湖中的其他门派还有来往,也就是说,古墓派根本谈不上彻底退隐。

所以后来的杨过与小龙女一定还经历了什么,比如遭遇强敌。

二、遭遇强敌

你可能要说了,杨过都已经是当世五绝高手了,小龙女也一度被黄药师提名为五绝之首,尽管最后落选,她那一手玉女心经和左右互搏又有几人拦得住?她确实是有五绝级别的实力。

如此两位五绝级别的高手联手闯荡江湖,哪还有人能对他们制造威胁?

但别忘了,当年的五绝何尝不是天下无敌的存在,可郭靖崛起之后,他们也就逊色了不少,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江湖中总会有新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蒙古高手剧照)

是的,金庸在连载版《倚天屠龙记》中也提到过后神雕时代的武林格局,这个时代早已不属于“神雕五绝”。

所以五绝称霸的时代已成历史,当新一代的高手崛起时,杨过和小龙女可能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小龙女剧照)

原因很简单,蒙古亡宋之心从未消,他们一定还会和从前一样,从江湖中搜罗各种人才为自己所用,其中是否会有比当年的金轮法王、潇湘子、尹克西等人更厉害的高手?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而忽必烈招募那些高手的目的或许也不仅仅只是为了进攻大宋,攻占襄阳,同时也是为了消灭杨过,毕竟杨过不仅是襄阳百姓心中的英雄,他还是忽必烈的杀兄仇人,忽必烈完全有理由向杨过发起复仇。

不过一般的武林高手或许也难以对杨过造成伤害,毕竟他内力深厚,又有黯然销魂掌傍身,可不会那么轻易就被人杀死。

可如果是用毒的高手呢?

那一切就难说了,而在后神雕时代,就有一位用毒的高手登场,甚至可以说那人就是后神雕时代的第一高手,那人即是百损道人。

三、痛苦万分

金庸并没有将百损道人的故事展开细说,《倚天屠龙记》中也只是有他的两个徒儿登场,即鹿杖客与鹤笔翁,也称玄冥二老。

那二位魔头是凭借一手玄冥神掌横行武林,后来那张无忌就因中了他们的玄冥神掌而一度被折磨得生不如死,哪怕那时的张三丰已经有了百年功力,却也无法祛除徒孙体内的寒毒。

(道人剧照)

从这里就不难看出,用毒的高手是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评判他的实力的,哪怕是顶尖高手中了毒,也难免实力大减,所以杨过若是遭遇了这位道人,只怕是凶多吉少。

后来的杨过夫妇销声匿迹,多半不是因为他们真的退隐,而是因为他们已经被百损道人给击败了。

后神雕时代的某年,忽必烈命百损道人带着一众人马在江湖中打探杨过的消息,杨过夫妇要隐藏行踪其实并不容易,毕竟他们相貌出众,同时杨过又断了一臂,身边还有只神雕,特征算是十分明显,所以双方很快就遭遇了。

杨过好歹是当世五绝之一,只觉得对面这道人不过插标卖首之徒,哪来的胆子敢挑战自己。

他只使出自己得意的黯然销魂掌与之对抗,可一来他常年与小龙女在一起,哪还有黯然神伤的情绪?

二来对方使出的玄冥神掌在接触他手掌的那一刻就令他疼痛难忍。

(小龙女、杨过剧照)

就这样,杨过身中剧毒,而小龙女则被百损道人抓走,以他徒儿那好色的性子来看,多半是从他这儿耳濡目染的,于是百损道人强娶了小龙女。

杨过只能拖着受伤的身躯回到活死人墓,以寒玉床疗伤,想以极寒之力对抗寒毒,可终归是徒劳,他能做的,也只是培养古墓派的传人,以图日后报仇,最终也只能含恨而终。

而郭襄听到杨过去世的消息,也终于放下执念,于四十岁那年出家为尼。

或许这就是后神雕时代的故事,也正因为它过于残酷,金庸才没将它写出来吧。

0 阅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