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的时候有一位河南信阳的拆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赵女士接通电话后说:“你好你们是万典律师事务所吗?你们的主任是王主任吗?我想找他咨询一个拆迁的案件。”
律师回答道:“我们主任是王卫洲律师,接您电话的也是专业拆迁律师,您有什么情况可以简单说说。”
赵女士说道:“我是河南信阳的,我们这里棚户区改造,就是拆迁赔偿不合理,标准太低了根本没法接受。我们的房子是在繁华地段的营业用房,营业执照完善纳税记录也正常,面积有300多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是从2017年开始的,我们不同意标准就一直没签字,后来把房子给强拆了一分钱赔偿都没有。”
律师问赵女士:“您说这个补偿标准不合理具体是什么情况,您周边房价是多少?”
赵女士讲道:“我们这周边的住房房价在那个时候都是七八千一个平方,而营业用房就我们这种商铺的价格在三四万一平,因为我们这里是很繁华的地段,人流量特别大,所以价格很高。但是征收方给我们的补偿标准是2800元一个平方,还没住宅的补偿高。”
律师又问赵女士:“除了货币补偿之外有没有其他的补偿方式,比如产权调换。您说房屋已经被强拆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些年您在哪住呢?”
赵女士回答道:“除了货币补偿之外有产权调换的方式,他们说给我们两套安置房,面积加起来200平方吧,但是我们还得倒转七八万给征收方才行。这个补偿方式我们也不接受,所以在前两年征收方给我们做了个补偿决定,然后就把房子强拆了。强拆之后我一直住在我亲戚的车库里。”
律师问赵女士强拆之后有没有打过官司。
赵女士告诉律师:“我们打官司了,找的当地的律师,经过调查发现这次棚户区改造评估是违法的,他们是在2010年进行摸底评估的,然后2017年征收就采用的2010年的结果,这个东西是不合理的。但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又不懂法,找的律师也不是专门做拆迁的,结果一审、二审全都输了,后来又到最高法申请再审,就书面提交材料结果也输了。”
律师问赵女士:“您现在法律程序都走完了也都败诉了,现在找律师是想让我们帮您做什么呢?”赵女士说:“要不然你们给我们写几个文书写一些信访材料我们提交上去。”律师告诉赵女士信访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要想解决问题还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而且我们一般也不参与信访。
后来律师给赵女士讲道:“如果您想要继续维权,稍后我添加下您的微信,然后您把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法院的判决都发给我们看看,毕竟您房屋被强拆到现在一分钱没拿到,要是按照您说的标准300平房屋一平三四万价值都上千万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等看完您的材料之后,如果您想要委托王卫洲主任,我们可以跟他汇报一下,到时候咱们约个时间一块见面。”
最后赵女士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准备把材料整理整理发给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