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一则处罚公告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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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开展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圆盘”(消毒日期:2024-10-18)存在清洗消毒过程不符合规范操作,洗涤剂使用量较大、冲洗不彻底、高温消毒时间较短等问题,导致餐具清洗消毒未达到合格标准。
事由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圆盘”(消毒日期:2024-10-18)存在清洗消毒过程不符合规范操作,洗涤剂使用量较大、冲洗不彻底、高温消毒时间较短等问题。
违反的法律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处罚结果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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