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批量过期大米卖给学校属实!负责人已严肃处理,降为副职

本康说趣事社会 2024-10-16 15:24:48

重庆酉阳县粮食公司涉嫌售卖过期大米一事,可谓是刷新了公众的三观。这事不光恶劣,还让人细思极恐。350吨过期大米流入市场,甚至一部分进了学校——这是多大的胆子,才能拿学生的饭碗开玩笑?关键是,这事还不是一天两天的,举报者说已经持续多年,监管部门才刚刚开始查。段明清虽然被调职,但面对这么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仅仅降个职就够了吗?

近日,重庆市酉阳县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被爆出来,他们竟然把过期大米重新包装后卖到市场上,有的大米甚至还流到了当地的好几所小学和商店里!这消息一出,就像一颗重磅炸弹在当地炸开了锅,让大家都对食品安全的问题感到担心和愤怒。

10月10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一接到这个举报,就立马成立了调查组去查这事。经过紧锣密鼓的两天调查,到了10月12日,市场监管局终于通报了调查结果:酉阳县粮食公司的确做了这种犯法的事,包括虚假标注保质期,他们卖的那些过期大米的事基本属实。

这事儿一爆出来,老百姓真是气炸了,监管部门也没闲着,赶紧开始采取行动。结果是,那个公司的负责人、党组书记段明清直接被调职了,还降了级。听说他现在被派到另一家公司做副手,但这个位子估计也坐不长。

但这事还没完,现在还有些细节需要进一步调查。虽然现在知道这家公司从2022年开始就卖过期大米了,但举报人说这种事情他们已经干了好多年。所以,监管部门还得继续深挖,查个清楚,看看这家公司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勾当的。

酉阳县粮食公司的头头段明清被调走了,还降了职,现在在另一家公司做副的。看着好像是在惩罚他的失职行为,但这种“降职不降责”的处理方法反而搞得人心里有点疙瘩。这位管理者在食品安全这么重要的问题上犯了大错,光是降职调走真的够吗?

特别是现在这事儿还没查个水落石出,段明清不但没完全离开管理岗位,反而还被安排到另一家公司继续当领导,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就是一场表面的“人事调整”,而不是真正的严肃处理。

仅仅追究企业的责任确实够了吗?学校作为直接的食品安全责任方,难道就没责任吗?

想想看,在采购食品的时候,学校有没有建立起来一个完善的制度?他们有没有对食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

供应商的资质有没有经过认真的审查?如果这每一步都做得严丝合缝,过期大米又怎么可能轻易地流进校园?

这起事件就像是撕开了一道口子,不仅让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漏洞,还看到了一些人对生命的漠视和他们唯利是图的丑恶面目。

过期的粮食通常有它的去处,比如做成饲料或者工业酒精,这种东西根本就不该给人吃,现在却端上了咱们孩子们的餐桌。

咱们还别提能不能给孩子补充营养了,孩子吃了没生病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这些企业心里明白这些大米有问题,所以多卖给那些留守儿童比较多的乡村学校,可能他们觉得这些孩子吃出问题也没人会追究。

龚先生还提到,这种把坏大米掺进去卖的行为,另一个原因是要完成上级对自家品牌大米的销售考核。

由于当地很多人外出打工,种粮的少了,大部分大米都是从湖北调过来的。为了达到销售目标,他们就用过期变质的大米来冒充好货。

说实话,这事儿真让人心寒。想想看,酉阳县粮食公司原本是个挺重要的单位,负责储备县里350吨的应急大米。结果,这么重要的粮食储备被他们管理得一团糟,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更让人心惊的是,这些过期的大米竟然还被卖到了龙潭镇和周边的乡村学校。想想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每天吃的是这种大米,真让人心慌。

而且啊,这家公司还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早在2022年,他们就因为虚假套取资金111.39万元被查处过。这么一看,这家公司就是个“惯犯”了!

通常情况下,学校的餐饮采购和服务都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来选择供应商,没有中标资格的公司是进不了学校大门的。

酉阳粮食公司显然是合法中标的校园餐饮及服务供货商。按理说,能在招标中胜出并成为合法的供应商可不容易,那酉阳粮食公司为什么要自毁前程呢?

这可能说明,即使是中标的公司也可能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或者道德上的缺失。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自家的信誉,更是对学生们的健康安全造成了威胁。这样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和严格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想一想,那些应该受到社会保护的乡村孩子们,他们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足够的关爱,每天在学校努力学习,希望用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然而,他们每天吃的大米,却是一些不良商家重新包装、打上新日期的过期产品。这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公然违反,更是对这些孩子们健康的巨大威胁。

网友们的担忧和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他们担心这些过期大米会对孩子们的健康造成未知的伤害。他们同情这些农村的孩子,因为这些孩子已经承受了太多的不幸——父母不在身边,缺少支持和关爱,一旦出问题,往往没有人帮助他们。

还得依靠网友的举报,才能改变他们吃到被大城市淘汰的过期大米的处境。

本来作为粮食供应商的职责就是要保障食品安全,可这家公司不仅没做到,反而走上了违法的道路。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企业只看眼前的利益,完全不顾大家的健康,这种短视的做法最终肯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同时,学校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也显得有些不足。虽然乡村学校的资源相对较少,可能在食品采购和监管上会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绝不能成为忽视食品安全的借口。学校应该是学生们的守护者,需要对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确保学生们吃到的是安全健康的食物。

我们总说“食品安全大于天”,但实际上每次出问题都是要等到有人举报,监管部门才开始行动。这次的情况也是,龚先生不止一次举报了,监管部门才最终采取措施。

这样的监管态度总是落后于举报人和媒体的曝光,这种反应速度让人怀疑他们的效用。

监管部门应该更主动、更前瞻性地进行检查和监控,而不是总等到事情发生后才去应对。这样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安全不仅仅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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