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一村民花费100多万元,在自己地里盖了一栋二层小楼。哪知道,房子刚盖好,就被卫星识别违建,随后竟遭突击强拆!事后村民发现,却是卫星识别有误,自己的房子被拆错了,随即提起诉讼,结果法院判决亮了!(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广东湛江黄略镇某村,有一位村民文女士。她与家人辛勤劳作,勤俭持家,终于攒下了足够的资金,决定在自家的地里盖一套梦想中的二层小楼。她花费了近100多万元,历经数月,终于将房子盖好。
然而,就在她兴高采烈地准备搬进新家时,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他的美梦。有一天,她接到了弟弟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她的房子被当地政府强制拆除。她顿时感到五雷轰顶,不知所措。她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盖好的房子,为什么会被拆除呢?文女士赶到现场,看到了一片狼藉。她心爱的房子已经被夷为平地,多年心血和财富瞬间化为乌有。文女士这才了解到,在他们一家并不知情,也没有得到任何事先的通知下,黄略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文女士家的房子。可当文女士一家向镇政府询问强拆理由时,得到的答复是他们的房子被卫星巡查发现,涉嫌在基本农田上建造,非法占用了120平方米的土地,因此根据政策规定,必须依法强制拆除。
然而,文女士和家人对此提出质疑。他们仔细检查了镇政府提供的卫星拍摄图片,并发现所谓的“违法建筑”与他们家的房子并不相同。文女士指出,卫星图片中的违法建筑阳台是弧形,即曲线形状,而他们家的阳台则是直线形状,而且镇政府只拆了他们一家,周围几家都没有任何动静。据此,他们怀疑镇政府可能误拆了她家房屋。文女士一家不甘心,在多次与镇政府交涉无果后,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为自己的权益争取一线生机,他们将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此事立即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任何建筑都必须在规定的土地使用范围内建造,并遵守相关的建筑法规。如果文女士的房屋确实属于非法建筑,那么镇政府强制拆除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然而,在此之前,镇政府应该对房屋进行更加仔细的调查和核实,确保没有误拆的情况发生。法庭上,黄略镇政府的辩解称,文女士一家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因为该地块的规定用途是农业生产,而非非农业建设用地。此外,文女士一家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黄略镇政府还称,他们曾向文女士一家下发了《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但文女士一家并没有在限期内拆除,将农田恢复原状,因此逾期镇政府进行拆除,是合理合法的!
但文女士和家人对镇政府的情况说明表示质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镇政府提供的卫星图片并非文女士家房子,文女士及其辩护人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图片由其他地方拍摄或卫星拍摄范围有限所致。因此,不能仅凭此图片作为拆除房屋的依据。2、文女士及其家人指出,镇政府在强制拆除之前,并未让他们在《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等文件上签字。他们认为,这种程序严重违法,违反了程序正义的原则。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政府在强制拆除之前,必须向当事人送达相应的通知书,并给予合理的时间期限,以便当事人进行申诉和维权。在本案中,黄略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存在明显的程序瑕疵。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命令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程序正义是保障实体正义的重要手段,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定程序。黄略镇政府在强制拆除文女士一家的房屋时,未给予文女士一家充分的权利保护,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其行为最后被法院认定为违法。如果依照法院判决,文女士一家可以请求国家赔偿。虽然整个过程非常艰难和曲折,文女士一家经常往返于法庭和政府办公室之间,疲惫不堪。她的生活也变得异常,但她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坚信自己的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
总之,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为文女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也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尊重公民权益提出了警示。
我们期待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能够有更多的公民权益得到保护,更多的行政行为能够依法合规。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