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3年,教育部就已经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到将这种新的办学形式称为“独立学院”,提出试办独立学院要贯彻“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试办独立学院要一律采用新的办学模式。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中表示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文中提到了几个重点:
1、要遵循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思路;
2、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3、转设路径有三种,包括: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4、严格控制更名、新设等其他类型高校设置总量。
什么是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所以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
什么是独立学院转设
独立学院转设,是指我国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独立学院”这种办学模式的改革实施方案,主要转设路径有: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
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有多所独立学院逐渐完成转设工作,或正在进行转设工作。我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把2020年提出转设申请并已进入公示阶段院校,做了以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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