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早已拿到中国的月壤样品,美国也想要,中方开出了条件,做不到一点免谈,中方开出的条件是什么?美方又是否会答应中方的条件?
随着嫦娥五号月壤研究成果不断出炉,嫦娥六号又带回月背“土特产”,月壤研究已成为科学界最受瞩目的话题之一。由于中俄两国在太空领域已经紧密开展很多年的合作,根据先后签订了一系列太空合作协议,早在去年,两国之间根据协议就曾进行了“月壤互换”,我国将1.5克月壤送给了俄罗斯。眼看俄罗斯已经拿到中国的月壤样品了,美国也想要。不久前,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局长纳尔逊曾公开表示,NASA正在同中方官员进行谈判,以便让美国科学家对中方取回的月壤样本开展研究,美国寻求加强与中国在太空问题上的沟通。并且,在他看来,与中方的谈判会有个“积极”的结果,中国也会答应提供样品的请求。但事实情况是,中方开出了一个条件,正在等待美国的答复,倘若美方不能答应中方的条件,那就免谈。
那中方开出的条件究竟是什么呢?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中美两国航天领域官员就中国获得“阿波罗登月计划”的月球样本,以及将嫦娥五号带回的月球样本提供给美国科学家研究进行谈判。目前,中国已准备好分享其月壤样本,但自从要求提出后,美国就开始“已读不回”,谈判也陷入了僵局。换言之就是,美国只想要中国的月壤,而不想让中国拿到美国的样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倘若美方做不到答应中方的条件这一点,却还要中国的月壤样品,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要知道,就目前中美双方谈判的情况来看,中方做好准备分享自己月壤样品,就已经是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展现出了中方足够的诚意了。
为什么这么说?其中的原因也很清楚,那就是“沃尔夫条款”,该条款中明确禁止美国宇航局在任何未经联邦调查局和国会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政府资金和设备与中国航天部门以及相关组织进行双边合作。自2011年美国《沃尔夫修正案》实施以来,美国航天局一直被禁止与中国同行合作,正是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炮制出的所谓“沃尔夫条款”,构成了对中美航天合作的一大阻碍。
在此背景下,对于美国有意申请研究中国月壤的请求,中方是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但中方显然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提出一个“以物换物”的平等条件,让美方能够参与到对月壤研究当中,这难道不是中方展现出的极大诚意吗?在此情况下,美方却还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子,对中方的条件“已读不回”,妄图“只进不出”,试问,哪有这样的道理?可以说,眼下中美双方关于月壤的谈判陷入僵局,问题完全就是出在美国身上。如果美方真的希望能跟中国开展正常的航天交流,首先要做的就是采取切实的措施清除障碍。
其实,话说回来,美方已经不是第一次妄图强占中国便宜了,为了“占便宜”,美国的所谓“沃尔夫条款”还曾开过“后门”。例如,早年间,中美就曾在嫦娥4号任务等项目上有过短暂合作,当时美方预设的前提条件是,“不会造成导致技术、数据或涉及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的其他信息转移到中国或中国公司的风险”。简单点说就是,NASA在与中国的合作当中,可以寻求中国分享技术和研究成果,但美方人员则要确保自己的技术和研究成果不会落到中国手上。由此可见,“沃尔夫条款”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只能利于美国,不能利于中国”的霸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