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新郎离奇失踪半年,新娘要改嫁知州却无法断案

长江岸边吹小风 2023-03-04 01:55:09

新婚夜新郎离奇失踪,半年后回来才知道家里已经闹得不可开交。新娘要改嫁,父母与岳父母对簿公堂,知州也无法断案。

清朝年间,山东德州有件奇案。有老者状告其亲家,说嫁女半年有余却未见新郎露面,现想将女儿改嫁他人,但女儿的公公婆婆却死活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休,只好对峙公堂。当时的德州孙姓知州也不知道该如何判决,只好下令先将案件存档,使一个“拖字诀”,让老者把女儿带回娘家等待三年后再说改嫁之事。

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孙知州宣布将案件暂时存档,两家人各自归家后不久,新郎突然回来了。孙知州再次宣判其岳父必须将女儿送回夫家,不得让她改嫁。

那么,问题来了,半年多时间,新郎究竟去了哪里?又是怎么回来的?孙知州第一次断案为什么要将案件存档三年?第二次断案为什么仍不同意老者女儿改嫁?

原来,大约在半年前,老者与亲家商定为儿女择日完婚。新媳妇过了门,庄里乡亲都来贺喜。喜酒喝到一更多天,新郎出房,看到新娘子穿着美丽的华服走向屋后。新郎见状,心生怀疑,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就跟在后面看是怎么回事。宅子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小河,上面有一座小桥可以通过。他眼看着新娘子过了桥一直走出去,就在后面大声呼喊新娘的名字,可是新娘却没有出声答应,而是远远地向他招手,示意他过去。新郎急忙赶上去,并打算去牵新娘的手,将她带回家中。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两人明明相距不过一尺的距离,可新郎的手却一直抓不到新娘的衣角。

对此怪事,新郎当时并没有察觉到,他跟在新娘的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了也不知有几里路。不久,进入一个村庄,新娘在一处屋舍外停下脚步,并开口对他说道:“你家里太寂寞了,我住不习惯,还请相公你暂且在我家住几天,到时候我们再一起回家看望二老。”说完,新娘就抽出发簪开始敲门,门吱呀一下就开了,有个女僮出来迎接。见状,新娘率先进屋,新郎不得已也跟着走了进去。一进门,岳父岳母都在堂上坐着,对女婿说:“我女儿从小娇惯,没有一时离开过我。一旦离开家,心里总是不痛快。今日与你一起回来,我们很放心,住几天就送你们回去。”于是就叫丫鬟扫屋子、铺被褥,两人就住下了。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家中的新房里,真正的新娘却一直在等待他进入洞房。另一边,新郎家中前来道喜的客人们听说新郎于新婚之夜无故失踪的消息后,便和新郎的家人一起四处去寻找,可是却连一点消息也没有。这下可急坏了新娘的公公婆婆,老两口都哭得很是伤心,说是新郎恐怕必死无疑。过了半年,媳妇娘家怕女儿守寡,于是就和新郎的父母商议,希望让女儿改嫁。新郎父母越发悲伤,说:“我儿子的尸骨衣物,都还没有找到,怎么知道我儿一定死了呢?就算死了,过一年再另嫁也不晚,为什么这么急呢?”本来新娘的父母就因为女婿在新婚之夜无故失踪,且时间过了半年还没有找到人,心里就有怨言。在听完女婿父母的话后,心里更为怨恨,一怒之下,新娘的父亲就将对方告上了公堂。

孙知州受理了这个案子,他觉得十分奇怪,但又没有头绪,暂判女家等待三年再说。案卷存档,人们先各自回家。再说新郎住在另一个新娘家,他的“妻子”一家对他非常好,以至于他经常和妻子商量回家,对方也是满口答应,只是就是迟迟不动身。住了半年多,新郎心里就犯了嘀咕,整天焦虑不安。在他打定主意要单独回家时,他的妻子却坚决要他留下。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妻子一家都惶惶不安,似乎将有什么大难要临头一样。他尚未开口询问,他的岳父岳母就很匆忙地对他说:“本来打算三两日内叫你们夫妇一起回家,没想到行李用具还没有准备齐全,忽然碰到点麻烦事。不得已,就先送你一人回去吧。”说罢就把新郎送出门来,这位新郎还想客套几句,却不料送他出门的人草率地应付了几句话后就急忙转身进屋而去。这位新郎仍然没有察觉出异样,不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

尚还蒙在鼓里的新郎出了大门,刚想找路行走,可他回头一看,哪里有什么房子、院子?只有一座高大的坟墓罢了。终于明白自己经历了什么事情后,这位新郎感觉到非常害怕,急急忙忙地找路回家。等他回家之后,才知晓在自己失踪后,家里一切都乱了套。新郎赶紧赶到官府与孙知州说明情况。知州传新娘的父亲到案,令他送女儿回婆家,于是才正式合婚。

以上所述,出自《聊斋志异》中的《新郎》,是蒲松龄笔下少有的奇案故事之一。而我在看完这个故事后,感觉故事情节中有几个地方是不合常理的。

一是故事中的主角,也就是那位不知姓名的新郎为什么在遭遇诡异的事情后,察觉不出异样?抓不到新娘为什么不生疑?新婚之夜为什么要跟着新娘跑出几里地?新娘家住何方原来竟不知道吗?在新娘家一住半年,为什么走不脱也不给父母送个信?恐怕不是个糊涂虫就是另有原委吧!可笑孙知州竟然相信他的话,还把新娘重新断还给了他,可真是个“有福之人”啊!

二是假“新娘”一家本来坚决不放那新郎归家,究竟是遭遇了什么事情,竟然全须全尾将新郎放回?虽然原文中未提,就这家人的表现来看,其实都是非人类般的存在啦!那这新郎究竟有何好处值得大费周章骗到家中白养半年?着实令人费解。若说半年后大难临头,难道是坏事干多了要遭天谴?姑且一猜。

三是这位孙知州两次断案的依据和理由放在当今也是不合情理的。首先,第一次审案,清朝的律令规定,普通女性在丈夫死后,要为其守孝三年,等到三年守孝期过,才能考虑改嫁的事情。而且,寡妇改嫁,还要获得丈夫家庭成员的同意。

所以,孙知州第一次下令先将案件存档,让新娘等待三年后再说改嫁之事。囿于时代所限,这个判决也罢了。但在听说了新郎的离奇遭遇之后,出于古代女性在婚后须“从一而终”的礼法,竟不管不顾地让老者将女儿送回夫家,让新郎和新娘正式合婚。如此决定,对那位新娘,真的不公平吗?不知众位网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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