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无关
公众对于“陈女士出租房之死”事件本身细节的需求,恐怕现有的机构媒体和警方,都难以全部满足,建议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全面、仔细的调查,并发布最终报告,以回应公众关切。这个事件带来的巨大民情冲突,导致整个社会发生多重分裂,自媒体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同时社会怨气会持续扩大,而管理者似乎进退失据毫无章法。
类似的具有国内外持续而广泛影响力的悲剧故事,总会以平和而漫不经心的形态突然闯入公众视野,引发舆情效应,每一次都会对官方带来重大考验,每次都触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此事件中,如果仅仅禁言有事实失真和表达瑕疵的自媒体账号,反而证明管理者无能为力。
说话是人的权利,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或非虚构写作构成该权利的一部分。法律对于机构媒体的要求,也仅仅是“基本属实”而非每个细节“完全属实”,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叙述,也不可能完全真实,古人总结说“带金则少、带话则多”,就是这个道理。
自媒体代表公众叙事,确实没有能力核实到每个细节,即使是专注于新闻专业主义的机构媒体资深记者,也不可能尽善尽美而没有疏漏。况且对任何新闻选题,媒体和记者都有选择切入点和叙事方式的权利,这就导致“真相只有一个、表达各有不同”,这看起来有点混乱,但并不矛盾。
陈女士的生命结束于出租屋,这是事实,否则作者和自媒体必然涉嫌恶意造谣。不过值得观察的是:作者对事实的披露和推测性的表达方式,有没有对逝者形成冒犯,甚至侵犯逝者和家属的隐私?因为长文中有太多类似表达。这不仅涉及新闻伦理问题,也涉及法律越来越关注的隐私权、人格权等问题。
我们应该肯定自媒体“贞观”率先揭露陈女士事件的勇气,否则公众不得而知,除了逝者的亲人故旧等,都没人知道她来过人间。但作者推测性的写作,确实不应该成为推崇或鼓励的方向。因为正确的信息和偏差的信息,都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如果用这样的写作方式,每一个非正常死亡者都可以被臆想出令人窒息的悲情故事。
当然,自媒体和作者,可能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文章会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我们面临的糟糕社会现实,正在把所谓的负能量变成大流量,与官方的期待恰恰相反,这是事实。所以当自媒体叙述一个非常可能引起公众“共情”的社会事件时,是不是可以思考一下表达尽量准确,素材学会取舍?
这个事件,也暴露出官方对个体命运遭遇的态度。警方和职能部门,对于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往往以不属于职能范畴为由,不予通报。但问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死亡了,作为政府不应该若无其事,更何况当下人口正在减少,一个人的死亡不能被看得无足轻重,这个人毕竟是中国人!生在这土地、死在这个国家!
如果属地警方有通报,我想自媒体作者大概率不会去写,除非他了解更多事实,因为他要考虑官方通报的权威性和特殊性。在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了解更多社会真相和是不是需要提供尽量多的真相之间,是始终无法调和的矛盾。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应该关爱关心每一个活生生的渺小的个体,而不是“人民群众”这个空泛的聚合体。我们充满力量的政策宣言也应该以人的具体理解为准,而不是以领导们个人的理解为准?
那有那闲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