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事就坏监控,死了人就想甩锅!记者遭民辅警怒怼:我们不养猪

鑫新新 2023-06-21 19:21:32

一出事就坏监控,死了人就想甩锅!记者遭民辅警怒怼:我们不养猪

指鼠为鸭事件,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哪怕是耗费再多的公共资源和人力物力财力,也要誓死找到并捍卫真相。

因为这关乎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牵扯到老百姓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更会影响到长期的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

一句话,钱没了可以再挣,但民众和政府之间的信任没了,那就真的什么也没了。

指鼠为鸭事件,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有关部门在面对负面舆情时,必须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抓紧调查处理。

总之,官方不澄清事实,那么有些舆论就会谣言四起,甚至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近日,湖南慈利县女孩邓娟在网上实名举报称:6月14日,她妈妈赵某香(56岁)被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传唤期间死亡。

在她讨要说法期间,派出所表示没有同步监控视频,执法记录仪也没有录像。

邓娟告诉网友,她陪着妈妈赵某香是6月14日上午10点19分到的观音桥派出所。

10点28分,赵某香到附近的中医院进行体检,11点7分又回到派出所内。

到了下午4点多,邓娟就接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当她赶到医院时母亲已经死了。

在医院里,邓娟发现母亲的嘴角有血迹,身体上也有淤伤,于是就要求派出所一方提供全程的同步监控录像。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警方称没有录像,而且也没有用执法记录仪拍摄视频。

也就是说,赵某香自上午11点7分进入到派出所内,到下午3点17分死亡的这四个多小时里,赵某香一直“躲在”监控盲区里,根本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这期间,邓娟一家也试图和警方协商,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于是,邓娟选择了网络曝光求助。

紧接着,今天凌晨一点多,获悉邓娟在网上引起负面舆情的当地有关部门,立刻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上图)。

这份通报中称,赵某香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她主动到观音桥派出所是投案自首行为。

在等待讯问期间,赵某香在上厕所途中突然倒地,最终送医后不治而亡,医院诊断是恶性心律失常导致心源性猝死。

面对通报中的说法,邓娟全面予以否认,称当地政法委本来是跟她们说好,

要在6月19日与她们一家及律师见面,通报赵某香死亡的处理结果,最终又临时推脱不见,毫无诚意。

最终,邓娟一家人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立刻公布同步监控视频,看一看她母亲到底是因何而死。

按道理,一个大活人走进派出所时还好好的,没想到仅仅过去了4个小时,

就已经是天人永隔的局面,对于任何亲属来讲都是一件无法马上接受的现实。

要知道,赵某香不是死在大街上,不是死在澡堂子里,她是死在派出所内,她的亲属有权知道死者到底经历了什么。

说白了,邓娟的诉求完全正当合理,警方也必须自证清白。

而要自证清白,同步录音录像就是最直接的铁证如山,只要警方拿出视频来就完全可以自证清白了。

当然,如果赵某香还没有进入讯问室,那么就确实没有讯问室的监控录像。

但是,赵某香在等候室等待审讯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也需要派出所出具等候室的同步录像证据。

最关键的是,赵某香前往厕所途中的录像必须要完整提供,包括录音都必须是跟现场同步的,这一点是重点。

道理很简单,赵某香的死,除了跟自己本身的疾病有直接关系以外,还跟警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言语恐吓有很大关系。

比如,邓娟自称妈妈嘴角上有血迹,身体上也有伤,那么警方就要提供视频证据证明没有刑讯逼供。

否则,邓娟就有理由怀疑警方对赵某香存在刑讯逼供手段,同时这也会成为赵某香猝死的原因之一。

那么,等待警方的就是追责,参与刑讯逼供的人就要负法律责任,而当地公安机关就要对邓娟一家给予民事赔偿。

如果警方有视频能自证没有刑讯逼供,那么还要看一看警方有没有对赵某香存在言语恐吓、大声辱骂的行为,

这种违规审讯的方式也会导致赵某香的血压升高、从而诱发心脏类疾病发生。

举个例子,哪怕是赵某香说心脏不舒服,而看守人员没有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都会对赵某香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总之,只要赵某香的死跟警方有关系,那么就必须有人担责,同时要赔偿到位,并对死者亲属安抚到位。

因此,一出事就坏监控,死了人就想甩锅的做法事是坚决要不得的。

吊诡的是,事已经发生了,当地就别遮遮盖盖了,干嘛还要顾左右而言他呢?

今天上午,有媒体记者致电观音桥派出所核实真假时,打电话问接电话的民辅警:

“请问,网传咱们派出所有个女子投案自首后死了是不是真的?”

让记者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对方接电话的民辅警竟然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们这儿不养猪,猪也没下崽儿……”

一句话,把记者干懵圈了。

好家伙!民辅警这句“我们不养猪”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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